台興: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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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股票2,00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5年11月16日證櫃審字第1050032237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茲依據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興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如下: 1. C802090 清潔用品製造業 2. CA02050 閥類製造業 3. 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4. CC01030 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5. 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6. 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7. 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8. CC01110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9. F401010 國際貿易業 10.F40102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業 11.CC01101 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製造業 12.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一路1號7樓之1 (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 (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3年5月5日,第22次修訂於民國105年6月8日。 (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7人(含獨立董事2人),監察人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七)本公司資本總額計新台幣300,000,000元,股份總數計30,000,000股,目前實收資本總額計新台幣200,000,000元,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計普通股2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 (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發行總額計新台幣20,000,000元。 2.本次現金增資除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提撥15%,計300,000股由公司員工認購,如有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份,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85%計1,70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本公司104年12月22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利辦理上櫃前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按照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而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於辦理公開承銷時,依實際營運情形、當時股票市場狀況及投資人詢價圈購結果,由本公司與主辦承銷商議定。 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220,000,000元,分為22,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十一)股票簽證機構:本次增資新股採無實體股票發行,故不適用。 (十二)股款代收機構: 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三重分行。 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元大商業銀行南京東路分行。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東新莊分行。 (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 1.詢價圈購期間:105年12月8日至105年12月13日 2.公開申購期間:105年12月9日至105年12月13日 (十四)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 1.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5年12月15日至105年12月16日 2.詢價圈購扣款日期:105年12月16日 3.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5年12月14日 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5年12月19日 5.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5年12月20日 (十五)主辦承銷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 (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 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 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櫃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上櫃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 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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