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年報信披現重大錯誤 董事長陳志成被通報批評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1-09 11:10
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陳志成
和訊股票消息11月3日,深交所發布關於對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深交所公告顯示,盈方微2015年年報年報顯示公司凈利潤為2100.9萬元,同時,盈方微年報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隨後在收到湖北證監局下發監管關注函後,重新聘請了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更正後的2015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原披露數下降965.49萬元,占原披露數的45.96%。
深交所認為,盈方微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陳志成,董事兼財務負責人趙海峰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盈方微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深交所決定,對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對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陳志成,董事兼財務負責人趙海峰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上述處罰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公開資料顯示,陳志成,男,1973年12月出生,中國國籍,大學本科學歷,北京大學EMBA在讀,具有多年電子行業從業經驗。2008年1月創建上海盈方微電子有限公司,現任上海盈方微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北京超越時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上海盈方微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上海盈方微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執行董事、上海瀚廷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執行董事、盈方微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InfoTM,Inc董事、台灣盈方微國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宇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第六屆政協委員、深圳市工商聯副主席、深圳市溫州商會榮譽會長、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趙海峰,男,1972年9月出生,碩士研究生,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曾在中國建設銀行杭州市分行從事資金財務工作,歷任航天通信(600677,股吧)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處副處長,華立儀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兼資金財務部部長,碩穎數碼科技(中國)有限公司副總裁,上海盈方微科技有限公司監事,上海盈方微電子技術有限公司董事。現任上海宇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盈方微電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務副總經理、財務總監。
附深交所公告全文:
當事人: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註冊地址:湖北省荊州市沙市區北京西路440號;
陳志成,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時任總經理;
趙海峰,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財務負責人。
經查明,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盈方微」)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2015年4月29日,盈方微披露了2015年年度報告,年報顯示公司2015年實現歸屬於上市股東的凈利潤2100.9萬元。同時,盈方微年報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說明,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的主要理由涉及:1.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程序以對部分主營業務交易實質做出判斷或準確判斷;2.無法獲得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判斷形成應收賬款的交易實質及應收賬款的可回收性;3.無法對在建工程、無形資產凈值、開發支出金額的價值計量提供合理保證,也無法對其是否存在減值及減值金額做出判斷。
根據湖北證監局2016年5月6日下發的監管關注函【鄂證監公司字(2016)26號】的要求,盈方微聘請了亞太(集團)會計師事務所對公司2015年盈利實現情況進行專項審計。2016年7月15日,盈方微披露了專項審核報告並對2015年度財務報告進行了差錯更正,主要涉及營業收入確認、在建工程計量、無形資產減值等方面,更正後的2015年度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較原披露數下降965.49萬元,占原披露數的45.96%。
盈方微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第2.1條的規定。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陳志成,董事兼財務負責人趙海峰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4條和第3.1.5條的規定,對盈方微上述違規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鑒於盈方微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14年修訂)》第17.2條、第17.3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二、對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董事長兼時任總經理陳志成,董事兼財務負責人趙海峰予以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於盈方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並向社會公開。
- 遊學是年輕人的專利? 壯世代遊學團正夯!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