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昇休閒:經董事會決議調整本公司經營結構, 以提升獲利並增加現金流動性。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05/10/31
2.公司名稱:和昇休閒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說明)一、本公司訂名「和昇休閒開發(股)公司」,其主要獲利來源:
(一)、不動產開發利得。
(二)、會館經營利潤。
二、會館經營利潤:
本公司經過十餘年來辛苦耕耘,目前共有11間會館投入營運,
已達經濟規模階段。並具體擁有會館管理、會館客服及
會館業務等領域。
三、不動產開發價值:
經慎選海內外各一級風景區,作為各會館坐落基地,同時經
設計規劃賦予各會館自然景觀、建築、主題住宿及在地人文
四大特色,獲海內外媒體及消費者一致好評,且目前已獲財
團法人中衛發展基金會輔導申請文創產業資格,並於經濟部
工業局送件審查中,在在顯示本公司資產價值更是大幅提升。
四、雖本公司於不動產開發方面取得相當成績,惟於經營層面臨
二大困境:(一)、會計方面:由於配合台灣IFRS制度,投入之
不動產開發成本須併入會計帳務,但營業用不動產除非出售,
否則增值不得列入損益計算,因資產持有成本及相關折舊須
入帳,而資產價值的利得卻無法列入計算,導致本公司連年
虧損。(二)、財務方面:本公司目前海內外12間會館,會館的
自有持有8間,僅4間為租賃方式承租經營,自有持有率近70%
,且將銀行貸款比率降至40%以下,自有資本率達60%以上,
惟因銀行貸款期限較短,僅約五年左右,導致本公司現金流量
不足。
五、綜觀前列所述,董事會經各董監事討論決議依短、中及長期
目標對本公司經營結構調整改善公司獲利及增加現金流量。
短期目標:財務部門須持續進行債務整合,延長還款期限並
持續研議各種增資(含現金增資、可轉換公司債及可轉換特別
股等)之可行性。
中期目標:為實現不動產開發利得,擬處分部分會館實現
不動產處分利得,並向買方爭取委託經營權。
長期目標:因本公司之會館量體已達12家,未來進行開發新的
會館,舊有之會館將視情形進行出售,使不動產開發利得及
經營成果得允當表達於財務報表上。
六、本公司將同時併行上述之短中長期之目標,未來實際執行時將
另行召開董事會依個案討論及決議。
6.因應措施:本案相關事宜,將於未來實際執行時另行召開董事會依個案討論及決議 。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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