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付息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21 07:30
重要內容提示:債權登記日:2016年10月28日債券付息日:2016年10月31日黑牡丹(600510,股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4年10月29日發行的2013年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第一期)(以下簡稱「13牡丹01」或「本期債券」),將於2016年10月31日支付自2015年10月29日至2016年10月28日期間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債權登記日為2016年10月28日,凡在2016年10月28日(含)前買入並持有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10月28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為保證本次付息工作順利進行,方便投資者及時領取利息,根據公司「13牡丹01」《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募集說明書》和《2013年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第一期)上市公告書》(詳見公司公告2014-055)有關條款規定,在本期債券計息期限內,每年付息一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期債券的基本情況1、債券名稱:2013年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第一期)2、債券簡稱:13牡丹013、債券代碼:1223364、發行人: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5、發行規模:人民幣8.5億元6、債券期限:本期債券期限為5年期,債券存續期第3年末附發行人上調票面利率選擇權及投資者回售選擇權。7、債券利率:本期債券存續期內前3年的票面利率將由公司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市場詢價結果確定為5.40%。本期債券存續期前3年的票面利率固定不變。8、債券形式:實名制記賬式公司債券。9、起息日:2014年10月29日。10、付息日:本期債券付息日為本期債券存續期內每年的10月2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和/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的第1個工作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11、信用級別:經中誠信證券評估有限公司綜合評定,公司的主體信用等級為AA,本次債券的信用等級為AA。12、擔保情況:本次債券無擔保。13、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創業摩根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14、上市時間和地點:「13牡丹01」於2014年12月1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15、登記、托管、委托債券派息、兌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上海分公司」)。16、發行價格:100元/張。17、年付息次數:1次。18、每張派息額:5.40元(含稅)。19、本付息期票面利率:5.40%。20、本付息期期間:2015年10月29日-2016年10月28日。21、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5.40%。22、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0月29日。二、本期債券付息方案按照《2013年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詳見公司公告2014-039),「13牡丹01」的票面利率為5.40%,每1手「13牡丹01」(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54.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3.2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債券持有人實際每手(面值1,000元)派發利息為人民幣48.60元。三、本期債券付息債權登記日、除息日及兌息日1、本次付息債權登記日:2016年10月28日2、本次除息日:2016年10月31日3、本次付息日:2016年10月31日四、本期債券付息對象本次付息對象為截至2016年10月28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後,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13牡丹01」持有人。2016年10月28日買入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2016年10月28日賣出本期債券的投資者,不享有本次派發的利息。五、本期債券付息方法1、公司已與中登上海分公司簽訂了《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協議》,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進行債券兌付、兌息。公司將在派息款到賬日2個交易日前將本年度債券的利息足額劃付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將債券兌付、兌息資金劃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銀行賬戶,則中登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協議終止委托代理債券兌付、兌息服務,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責辦理,相關實施事宜以公司公告為准。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項後,通過資金結算系統將債券利息劃付給相應的兌付機構(證券公司或中登上海分公司認可的其他機構),投資者於兌付機構領取債券利息。六、關於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1、個人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及其他相關法規、規定,本期債券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者應繳納公司債券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征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612號)規定,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將統一由各兌付機構負責代扣代繳並直接向各兌付機構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付。請各兌付機構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有關規定做好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工作。如各兌付機構未履行上述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義務,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各兌付機構自行承擔。本期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征繳說明如下:1)納稅人:本期債券的個人投資者;2)征稅對象:本期債券的利息所得;3)征稅稅率:按利息額的20%征收;4)征稅環節:個人投資者在付息網點領取利息時由付息網點一次性扣除;5)代扣代繳義務人:負責本期債券付息工作的付息網點。2、非居民企業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9]3號)、《關於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等規定,本期債券非居民企業(包括QFII、RQFII)債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債券利息應繳納10%企業所得稅,中登上海分公司將按10%的稅率代扣相關非居民企業上述企業所得稅,再向非居民企業派發債券稅後利息,稅款返回債券發行人,然後由發行人向當地稅務部門繳納。3、其他債券持有者繳納公司債券利息所得稅的說明對於其他債券持有者,其債券利息所得稅自行繳納。七、本期債券付息的相關機構1、發行人名稱: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及辦公地址:江蘇省常州市青洋北路47號法定代表人:戈亞芳聯系人:周明何曉晴聯系電話:0519-68866958傳真:0519-688669082、保薦人、主承銷商、債券受托管理人名稱:第一創業摩根大通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辦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武定侯街6號卓著中心10層聯系人:劉曉俊、曹越、姜鵬、胡普琛電話:010-632120013、托管人名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聯系人:高斌聯系地址:上海市陸家嘴(600663,股吧)東路166號中國保險大廈3樓電話:021-38874800傳真:021-58754185特此公告。黑牡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2016年10月21日【作者:和訊獨家】【了解詳情請點擊:www.he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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