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亨傳承學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公告

凡事康:本公司105年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壹、本公司於105年8月12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4,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總額新台幣40,000,000元,業經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0月11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39841號函申報生 效在案。 貳、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 一、公司名稱:凡事康流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113020電器批發業 2.F213010電器零售業 3.F113990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4.F213990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 5.CC01030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 6.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7.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已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 為3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分次發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180,000,000元,分為18,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屏東市前進里經建路21號 五、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至七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89年5月12日,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05年6月30日。 七、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1、發行價格: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20元。 2、依照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10%計400,000股,供員工認購,其餘90%計3,600,000股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計算,每仟股認購200股。原股東可認購股數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拼湊後仍不足一股或逾期未拼湊者及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八、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220,000,000元,分為2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均為普通股。 九、增資計劃用途:償還銀行借款。 十、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 十一、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 十二、現金增資認股暨股款繳納期限:自民國105年11月11日起至105年12月12日止。若於期限內未收到認股繳款書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申請補發。 十三、代收股款機構:台新銀行建北分行及全省各地分行。 十四、股款存儲機構:台新銀行敦南分行。 十五、公開說明書之分送計劃:除以電子檔案方式傳送至公開資訊觀測站及依法 分送各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本公司及股務代理機構,請投資人上網下載或前往陳列處所索取或附回郵信封索取。 十六、本次增資股票將俟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採無實體發行登錄或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參、茲訂於民國105年11月6日為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5年11月2日起至105年11月6日止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肆、本公司依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查詢。 伍、特此公告。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