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熱門時事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政院拍板 長照法修法遺贈稅菸稅作為財源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10-06 16:09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 (6) 日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調增遺產及贈與稅、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作為長照特種基金的財源,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新修正條文明定,長照特種基金的來源包括:一、遺產稅及贈與稅稅率由 10%增至 20%以內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二、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由每千支(每公斤)徵收新台幣 590 元調增至新台幣 1590 元所增加的稅課收入;三、政府預算撥充;四、菸品健康福利捐;五、捐贈收入;六、基金孳息收入;七、其他收入。

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表示,修法把長照財源做更清楚界定,原本遺產稅 1200 萬元免稅額、贈與稅的 220 萬免稅額不變,預估資產較豐富的人會受到影響,能增加 60 億元稅收。

呂寶靜指出,菸酒稅菸品應徵稅額將由每包 11.8 元調增至 31.8 元,每包增加 20 元,增加的稅收作為長照穩定財源,預估增加 158 億元稅收,加上明年度已編列預算 178 億元,足以達到第一階段的 330 億元目標。至於未來是否足夠,則看來實施情況而定。

修正草案也明定,長照法施行前,已依老人福利法、護理人員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設立機構住宿式長照服務的私立機構,除有機構擴充或遷移的情事外,不受法人化限制。

行政院長林全也在院會中表示,現有中小型長照機以後不用煩惱,未來還是可以繼續經營下去。他並指示相關單位向立法院說明溝通,以利儘速完成修法。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