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妙解民間投資困局 以獎代補或促PPP落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30 10:10
和訊網消息近日,財政部發布《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其中明確使用方向之一便是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以獎代補。中信固收團隊認為,運用「以獎代補」政策是中央探索提高社會資本積極性的、加快PPP項目落地的嘗試,體現了政府的「巧思」。
《辦法》規定,用於PPP項目以獎代補的資金由中央財政從專項資金中全額安排,對中央財政PPP示范項目中的新建項目,財政部將在項目完成采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後,按照項目投資規模給予一定獎勵,具體為投資規模3億元以下的項目獎勵300萬元,3億元(含3億元)至10億元的項目獎勵500萬元,10億元以上(含10億元)的項目獎勵800萬元。
中信固收表示,此種創新財政資金使用方式,從事前補貼到事中、事後獎勵,有助於提高項目參與者的主觀能動性,讓參與者從「等靠要」變為自覺花心思做好項目。
具體來說,中信固收認為,主要從兩方面來提高社會資本積極性、加快項目落地以及保障項目質量。
第一,從保障項目質量上看,對新建項目的獎勵是在項目完成采購、確定社會資本合作方後才給予的。這無論是對地方政府還是對社會資本,都傳遞出只有做好項目、才能獲得獎勵的信號。
同時,PPP項目和以獎代補資金均實行陽光化運作,依法充分披露重要信息,對相關各方形成有效監督和約束,保證資金使用公開透明。而且獎勵資金可用於補償前期投入,相當於為地方政府「減免」了前期費用。但如果出現項目質量情況,不僅沒有獎勵還面臨「出局」風險,迫使參與人不得不重視項目質量。
第二,從資金用途的設定上看,獎勵資金除了可用於前期費用補助外,還可統籌用於項目過程中的各項財政支出,包括運營補貼等。其中運營補貼是發放給承接項目建設、負責運營的項目公司。因此,不僅地方政府從中收益,社會資本也將會成為更大收益方,有助於提升社會資本參與積極性。
對於債市而言,中信固收認為,PPP模式的推廣有利於項目收益債券的發行,相應地推動資產證券化的開展。投資者可以持續關注PPP結合其他類固收的衍生投資工具。
眾所周知,PPP作為一種新型的項目融資模式,自問世以來就被寄予厚望。私營企業、民營資本與政府進行合作,參與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不僅有利於轉換政府職能,減輕財政負擔,還有助於政府部門和民間部門取長補短,風險共擔。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