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蠟: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2 20:40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9/22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本次決議私募之應募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及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
管理委員會91年6月13日(91)台財證(一)字第 0910003455號函及99年9月1日金
管證發字第0990046878號修正之「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等
相關函令規定人之特定人為限。目前暫定之應募人為內部人及關係人,惟經本次董
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保留全權酌情調整變更私募對象。
4.私募股數或張數:25,0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私募總額度以不超過5億為限(於105.6.22股東常會決議後一年內分兩
次發行)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以105年9月22日為定價日,依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做為參考價格:
(1)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
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經依上述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之訂定參考價格為新台幣13.2元,並依股東會之決議,
以參考價格之八成作為依據,本次私募價格定價為每股新台幣10.6元。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及因應未來發展之資金需求,以維持公司的持續發展及強化競爭力。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本公司考量目前公司營運狀況及資本市場接受度,為掌握募集資金之時效性及可行性,
以便於最短期限內取得長期之資金,且限制轉讓可有助於公司經營權穩定,有助於公司
拓展營運,故擬透過私募方式募集資金。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5/09/22
11.參考價格:13.2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6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決議之私募有價證券,其轉讓應受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限制,又私募有
價證券,自交付起滿三年後,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當時狀況決定向主管機關申
請核發補辦公開發行同意函或向金管會申報補辦公開發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擬授權董事長代表本公司與經董事會決議之應募人商議、簽署相關合約及交
易文件,並進行本私募案必要程序及採取必要行動,處理一切本私募案未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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