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落地隱現三大變異 或增地方債監控盲區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22 17:50
和訊網消息當前,中央政府高度重視PPP(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的推廣,有關頂層設計正在加速推進,其已成為穩增長的重要抓手。但從具體進展來看,莫尼塔宏觀研究主管鍾正生認為,PPP在運行當中存在三個「變異」,使得理想與現實之間差距猶存。實際上這種模式成為政府「加槓杆」的新形式,由於民營資本參與存在難以逾越的障礙,難以撬動民間投資;不可否認,PPP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基礎設施建設效率,但更多地仍是一個以時間換空間的做法,背後的風險值得警惕。
鍾正生表示,這三個變異主要是:「公私合營」異化為「公公合營」、「股權投資」異化為「名股實債」、「長期投資」異化為「短期投資」。因為PPP多為政府與國企的合作,真正私營資本參與的項目可能只有10%左右。同時在政府與私營資本磨合過程中,多有固定回報的約定,社會資本和銀行都會要求政府將項目支出納入財政預算。而多數社會資本參與的主要動機是獲得施工利潤,投資收益占比較小,經過2年建設期+3年運營期即可收回大部分資本金。
為什麼會出現「政府熱、民間冷」的局面呢?鍾正生表示,政府在項目中的資本金負擔不重,通常一個項目包含30%的資本金和70%的銀行貸款,資本金中政府只需出資20%左右,也即政府所需支付的資本金只有項目總額的6%,甚至更低。從項目支付其線上看,PPP可以拉長至20-30年,財政壓力減輕現金流得到一定程度的平滑。而參與社會資本方通常是國企,因為社會資本需承擔與股權份額相對應的融資責任,其融資成本低,具有先天優勢。
「對於民企來說,即便資產擴張的意願,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難以滿足替政府以小搏大的要求。同時民企與政府互不信任,對於好項目政府會壓低投資回報,況且所推項目體量較大,民企通常沒有能力參與。」鍾正生認為,對央企來說通過PPP參與到大體量的基建項目中,能夠起到擴張地盤的作用。
在帶動經濟增長方面,鍾正生表示,雖然PPP還只是基建投資中的一個補充,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提升建設效率,已成為增量項目的主流模式。首先,政府在PPP模式中,一改過去四處找資金、找施工單位的形象,變身成為「甲方」,能夠吸引到很多社會資本主動與之合作。其次,PPP合約期拉長,政府對項目的掌控力有所提升,可以要求社會資本承擔運營期的風險。最後,政府在PPP模式中,可以將好壞項目「肥瘦搭配」,打包推出,有助於增加基建項目落地量。
不過,財政部為抑制地方政府猛推PPP的沖動,規定PPP支出不得超過地方當年財政預算支出的10%。鍾正生提醒,要防止地方政府以各種形式突破紅線,而且企業代替政府承擔融資責任,使政府債務得以出表,未來或更加難以監控地方政府的債務問題。而且未來一旦政府無力償還,是否需中央政府來買單都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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