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豐:公告本公司105年現金減資相關事宜(補充公告相關時程)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105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新台幣580,844,4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58,084,440股,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8月2日金管證發字第1050028521號函核准在案。復奉經濟部105年8月22日經授商字第10501207050號函核准辦理減資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減少資本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廣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F399990其他綜合零售業。 2.F401010國際貿易業。 3.H701010住宅及大樓開發租售業。 4.H701040特定專業區開發業。 5.H701050投資興建公共建設業。 6.J901011觀光旅館業。 7.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6,000,000,000元, 分為600,000,000股,原發行股份264,020,182股,每股新台幣壹拾 元,計新台幣2,640,201,820元。 (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市八德區大智里介壽路一段722號1樓。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二 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 (六)訂定章程之年月日:章程訂定於57年6月11日,第三十九次修正於 105年6月30日。 (七) 本次減少資本總額,每股面額金額暨其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58,084,4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580,844,400元。 2.減資比例:22% 3.銷除股份:依「減資換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減少220股(即每1,000股換發780股),減資後不足壹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股東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八)減少資本後股份總額:205,935,7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計新台幣2,059,357,420元。 (九)資本減少緣由:為活化投資人之資金運用,藉由改善資本結構提昇股東權益。 (十)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為105年9月30日。 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自105年10月3日起至105年10月13日止。 3.舊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05年10月4日。 4.停止辦理舊股票過戶自105年10月5日起至105年10月13日止。 5.減資換發基準日為105年10月9日。 6.開始換發新股票及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訂於民國105年10月14日。(自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原上市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買賣交割之標的,本次換發之股票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 7.現金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日:105年10月14日。(以匯款或支票掛號郵寄各股東,匯費或支票處理費由股東負擔,自應退股款中扣除支付) 三、本次減資換發之新股依主管機關規定應採帳簿劃撥交付,屆時將不再印製實體股票,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盡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中保管劃撥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四、換發手續應備文件及地點: (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製發之「股票換發申請書」。 (二)已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股票換發申請書 、(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 及原留印鑑辦理換發。 (三)未過戶舊股票:股東應持舊股票、過戶申請書、證明文件(稅單或集保股票交付清單)、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股票換發申請書、(673/671)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減資退還股款發放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辦理過戶後換發。 (四)原存放於集保帳戶之舊股票,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辦理換發;請於換發日起持集保存摺至證券經紀商登摺即可。 (五)換發地點: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366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 五、依據財政部95年2月24日台財稅第09504509440號函釋所明定,公司辦理減資,以現金收回股東所獲配之資本公積(資產重估增值、出售土地增益、企業合併溢額)轉增資股份,因非屬返還股東之投入資本,同意認屬股東之股利所得或投資收益,依規定課徵所得稅。 本公司本次現金減資符合前項資本公積轉增資比率為12.66%,應依規定課徵所得稅。 六、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相關規定辦理。 七、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八、本公司股票全面換發計劃內容作業事項,將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九、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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