卸任官自縮登陸年限 主管機關可撤銷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3 13:57
故宮前院長馮明珠在卸任前修改卸任後可以前往大陸的管制年限,從三年縮短成三個月,被陸委會認定違法。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今天(13 號)表示,陸委會為此找過相關部會開會討論,結論是馮明珠在修改管制年限時沒有自行迴避,有程序瑕疵;未來卸任官員在卸任前有類似情況、縮短自己卸任後前往中國大陸的管制年限,主管機關可撤銷原來的決定,根據事實的需要重新認定。
張小月:『已經離開的這些重要的首長、政務人員,碰到他們自己應該要有的管制年限,如果自己縮短的話,主管機關可以撤銷原來的決定,根據事實的需要再重新加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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