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明珠任北京故宮顧問 民進黨立委籲辭職或棄領退休金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2 11:36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前國立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卸任前,自行把故宮院長赴陸申請年限,從 3 年縮減為 3 個月,並在卸任三個月後,受聘擔任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引發爭議,對此,民進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何欣純等人今(12)日舉行記者會,痛批馮明珠此舉是喪失國格,自我矮化,立委呼籲馮明珠應即刻辭職回國接受調查,「如果她選擇不回來,就移居中國吧,但最重要的,公務人員退休金就不要領」。
何欣純表示,馮明珠在北京故宮擔任顧問是事實,但是否於法有據?如果她違法,應該有什麼具體作為來懲戒,她要求行政院即刻啟動調查,同時也跟監察院舉發,希望監察院主動介入調查,如果違法屬實,應該馬上移送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
何欣純說,馮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條例第 33 條和第 90 條,依法得處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併課 50 萬以下罰金,馮要不要回來是她自己的決定,不過馮此舉已經是喪失國格,自我矮化去擔任北京故宮顧問,又要領公務人員退休金,叫台灣人民情何以堪?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則說,馮違法非常明確,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六條「公務人員不得濫用權限圖謀自己的相關利益」,她也觸犯行政院程序法第 32 條,有關各個職務的自行迴避條款,她更可能違反現在討論中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 33 條及第 90 條等等,都有觸法之虞,「如果這些都不叫違法,什麼叫做違法」?
吳思瑤指出,馮說故宮沒有機密,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們長期對故宮機密保存多所監督,馮來立院備詢時,都有討論到故宮的機密造冊問題,所以這不叫機密,什麼叫做機密?他們也都討論過,故宮如果遭逢戰亂、天災、人禍,所有國寶運送、保護、處置程序,這些都是國家級的機密,如果這些在馮眼中一旦退任,就把機密不當成機密,正是他們擔憂的地方。
吳思瑤並說,要求故宮硬起來,依陸委會做出的決議,即刻撤銷馮赴中的核准,故宮並應啟動全面的行政調查,民進黨教育文化委員會立委們也全力支持民進黨立委李俊俋提案,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所有各個部會自行認定的赴陸期限,都應該由行政院一致的檢討,各個部會應該一致,不是多頭馬車,由各個部會自行解禁,這樣的漏洞必須補強。
吳思瑤還指出,幾年前故宮文物去日本展出的時候,當時馮身為故宮院長,曾經跟馬前總統為了國立故宮,「國立」兩個字被刪除,一併出來捍衛不得被矮化,而大加撻伐,如今物換星移,馮現在北京故宮擔任顧問一職,竟然在她個人聲明書中,把台北的國立故宮博物院簡化為台北故宮,這樣的自我矮化,前後態度不一,完全不可容忍。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也說,如果今天一個人擔任 A 公司總經理,跟 B 公司打官司,結果一離開 A 公司後,三個月立刻去 B 公司任職當顧問,這樣的關係顯示,難道過去的官司是打假的嗎?台北故宮現在還在跟北京故宮打侵權官司,馮等於把資料送去給對手,這個道理非常清楚,馮還說台灣社會不可理喻,不可理喻的到底是誰?希望馮知所進退。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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