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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意欲擺"“中等收入陷阱"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30 08:29


自去年上任以來,馬來西亞新首相納吉就力圖通過改革,試圖擺脫困擾馬來西亞近20年的“中等收入陷阱”,重拾馬來西亞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之前區域經濟中的“領跑者”地位。在其一系列的改革舉措和方案中,最為系統的當屬今年頒布的《新經濟模式方案》,該方案集中體現了總體經濟戰略,并將成為馬來西亞未來10年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重要戰略性指導文件。

與“中等收入陷阱”相伴二十載

所謂“中等收入陷阱”,是指當一個國家的人均收入實現中等水平后,由于難以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有效轉變,出現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人力資本積累緩慢、城市化進程受阻、產業升級艱難以及金融體系脆弱等一系列問題,導致持續增長動力不足和社會矛盾頻出,從而出現經濟增長停滯的一種狀態。

從世界經濟歷史的角度來看,曾經有過兩個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成功“案例”。一是日本、韓國分別在上世紀60年代和70年代通過國內收入分配格局調整戰略和產業轉型升級政策,成功擺脫了“中等收入陷阱”的“魔咒”,跨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另一個是東歐國家通過加入歐盟前的“法制化”和“市場化”改革,逐步實現經濟社會的轉型發展,并最終從“中等收入陷阱”中脫身而出。


從歷史經驗可以看到,成功沖破“陷阱”的國家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變革和轉型,唯有經濟體制的革新和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才能挽救陷入困境的“后發國家”于危難之中。

然而,包括馬來西亞在內的許多東南亞國家以及包括巴西在內的拉美國家,則長期陷入了“中等收入陷阱”。

作為二戰后新興市場國家的代表之一,馬來西亞具有典型“中等收入陷阱”國家的特征。1957年實現獨立后,馬來西亞便開始了對發達國家的經濟趕超。1970年,政府提出了新經濟政策,將經濟增長動力從依賴初級產品部門轉向依靠制造業部門,并在上世紀90年代成功邁入“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然而,從1992年開始,特別是亞洲金融危機后,馬來西亞的經濟增速逐步放緩,經濟增速從1990~1997年的年均9.1%,下降到2000~2008年的5.5%,經濟發展遇到巨大困難。

《新經濟模式方案》(下稱《方案》)中直言,在“中等收入陷阱”的困擾下,馬來西亞經濟發展面臨著五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由于是“小國經濟”,對外開放程度較高,給國內經濟造成了多次外部沖擊;二是亞洲金融危機后,經濟長期缺乏增長動力;三是隨著經濟總量的長期擴張,國內貧富差距不斷擴大;四是經濟增長逐步停滯,難以進入“高收入”國家的行列;五是國內經濟和社會問題重重,實施改革的難度逐步加大。

從《方案》對馬來西亞國內經濟問題癥結的分析來看,五個問題中,后面四個都直接與“中等收入陷阱”相關。而事實上,從1992年步入“中等收入國家”以來的很長一段時間內,馬來西亞的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都難以突破“全球高收入邊界線”,“中等收入陷阱”困境已成為馬來西亞未來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

由此,與“中等收入陷阱”相伴二十載,成為馬來西亞未來改革的邏輯起點和新經濟模式的突破點。也正因此,馬來西亞此次《方案》的基本核心與現實抓手便是改革和轉型。

寄望于“新增長模式”

《方案》制定的背景是“后危機時代”全球經濟格局的重大調整,新興市場國家在世界經濟舞臺上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而作為上世紀下半葉最為活躍的新興市場國家馬來西亞,也將成為其中不可或缺的核心成員。在這種情況下,馬來西亞認為須盡快在“后危機時代”的全球經濟格局中合理確定自身位置,并制定出長期經濟發展戰略。

在《方案》正式頒布前后,為了保證其順利實施,馬來西亞政府為此構建了四個支撐戰略:一是2009年4月納吉的執政宣言,即“一個馬來西亞、人民為先、立即表現”,它為《方案》實施提供了良好的群眾基礎;二是今年1月制定的包括六大改革領域的《政府改革計劃》,它為《方案》的實施提供高效的政府服務;三是今年3月通過的包括8項改革行動的《經濟改革計劃》,它是《方案》實施的推動力;四是今年6月頒布的《馬來西亞第十個國家發展計劃》,它對《方案》在未來5年內實施的細則進行了詳盡規定。

具體來說,《方案》的主體框架可以總結為以下四個層面:三大發展優勢、三個戰略目標、四層動力和八項政策措施。

在優勢方面,首先,馬來西亞財富相對比較富足,并擁有良好的基礎設施;其次,通過多年的建設,馬來西亞已經具備了“世界級”的制造業基礎;再次,中國、印度、印度尼西亞和澳大利亞的經濟增長持續和快速,這四個國家形成的圈層成為當下世界經濟的“活躍板塊”,馬來西亞正處于這一“板塊”的中心地帶,具有極佳的經濟地緣優勢;最后,馬來西亞具有多元化的文化、民族和生物資源,這將成為經濟發展的“軟實力”。

同時,《方案》提出,要把提高馬來西亞國民的生活質量作為“新經濟模式”的終極目標,而這需要首先實現三個目標:一是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即2020年爭取將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水平提高到15000~20000美元;二是形成“共享型”增長模式,即使所有公民都能平等和公平地分享經濟增長帶來的財富積累;三是保持經濟的持續發展,即不能以犧牲后代福利為代價尋求一時的高速增長。

此外,為了實現戰略目標,《方案》認為需要四個層面的動力:一是堅定的領導“堅韌力”和政治“意志力”;二是強大的“公民共識”所產生的改革合力;三是同步政策措施和行動的“助推力”;四是在戰略執行中不斷完善和改進策略的“適應力”。

最后,《方案》設計了8項具體改革措施:一是重新“激活”私人部門的經濟活力;二是培育高質量的國內人力資源,減少對國外人力資本的依賴;三是建立一個競爭性的國內經濟環境;四是強化公共部門的作用;五是提倡實施保持市場透明和友好的“平權政策”;六是夯實國內“智力”基礎,加快“知識”基礎設施建設;七是通過改革尋求經濟增長的新源泉;八是通過財政體制等改革保證經濟可持續發展。

“新增長模式”任重道遠

《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將會受到政治、民族和宗教等諸多因素的制約。其中,最大阻礙來自于馬來西亞傳統政治中的“平權政策”,該政策的目的是幫助馬來人和原住民與當地包括華人在內的少數族裔進行競爭。短期內,顯著改變馬來人享受政府更多經濟優惠政策的現狀,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改變這一“非公平”政策,就難以實現經濟公正和市場公平,馬來西亞也就要在“中等收入陷阱”的泥沼中作更長久的掙扎。

但是,帶給人們期冀的是,今年6月份,在其“第十個國家發展計劃”中,馬來西亞政府用“逐步邁向高收入國家”作為《計劃》的副標題,并在《計劃》文本中反復表示要排除萬難進行經濟社會的綜合性改革。而《方案》在文本的最后也拋出了一句極為振奮人心的語句,“是改變的時候了:馬來西亞值得如此”。

對于與馬來西亞一樣陷入或即將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其他亞洲國家而言,這不能不說也是一種號召和鼓勵。

隨著收入分配形勢的惡化,中國的一條腿已經跨入了“中等收入陷阱”,一系列經濟問題和社會矛盾正逐步顯現。筆者以為,馬來西亞的《方案》給中國提供了兩點有益的借鑒,一是要抓住“后危機時代”世界經濟格局變動的寶貴時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沖破上世紀下半葉以來縈繞全球的“中等收入陷阱”怪圈,真正實現經濟質量對發達國家的趕超;二是要切實著手制定長期經濟發展戰略,實現中短期規劃和長期戰略的有效結合,形成框架嚴謹和體系完備的政策體系,通過綜合改革和多維戰略向“中等收入陷阱”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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