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政司協商原產地規則 40種產品未達共識
兩岸網記者劉曉霞 台北
兩岸網台北7月27日報導 財政部和大陸海關總署今天協商ECFA原產地規則,雙方針對原產地證明格式、補發及保存方式取得共識,財政部關政司長王亮表示,雙方約有40種產品,還沒有達成共識,將留待下次會議討論。
由於兩岸完成ECFA簽署,早收清單部分明年1月1日將生效,由於兩岸6月中旬才敲定早收清單項目,雙方還來不及針對執行細節部分做進一步確認,大陸海關總署關稅徵管司司長高融昆昨天率隊抵台,和財政部協商原產地規則。
財政部關政司長王亮指出,這次協商是針對早收清單中,原產地規則實行細節談,兩岸對原產地分類包括:完全取得產品原料、由雙邊締約者提供原料、由其他國家提供原料三部分,其中以由其他國家提供原料爭議最大。
王亮說,譬如說台灣飼養的石斑魚或台灣生產的農礦產品屬第一類爭議不大,不過由其他國家提供原料,但產品要經實質加工轉型,在原產地認定方面,兩岸較有爭議。
王亮解釋,因為其中牽涉附加價值、稅號改變、特殊製程,大概還有40種產品沒有達成共識,這部分將留待下次會議討論。他說,希望能夠趕在立法院審議ECFA前敲定。(記者:劉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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