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保險捆綁賣 銀保渠道再被"關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1-25 09:32
即使被監管部門“重點關照”,銀保渠道問題依然是層出不窮。
《第一財經日報》日前從部分保監局了解到,在非現場監管中,有保監局發現,轄區部分壽險機構今年以來退保率畸高。經監管部門質詢,查明退保現象主要集中在銀保渠道業務。與此同時,一些新的退保誘因也開始出現。
雖然監管部門并未公布具體的退保率數字,但從上述保監局措辭來看,退保問題已經相當嚴重。
據本報記者了解,導致銀保渠道業務退保率上升的原因包括四個方面:一是部分銀行在信貸發放時捆綁搭售銀保產品,投保人并無相關保險需求,往往在取得貸款后短時間內申請退保;二是部分銀保銷售人員未向投保人全面準確地說明保險產品信息,投保人事后發覺,要求退保;三是部分以投資功能為主的保險產品收益率低于預期,投保人因不滿而退保;四是部分機構尚未執行財政部《保險合同相關會計處理規定》中關于“保險混合合同分拆”的規定,投資型產品中非保險風險對應的保費減少被視為退保等。
銀保業務作為推動壽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力量,已成為壽險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近年來,根據“轉方式、調結構、防風險、促發展”的指導思想,各家公司著力調整銀保業務結構,期繳業務占比不斷提升,產品保障程度逐漸增強,轉變發展方式初見成效。但是,銀保業務多年來的痼疾仍然存在,比如,業務專管員或銀行柜面人員通過虛假宣傳誤導客戶,又如,保險公司在賬外向銀行支付額外費用等。
但是導致銀保渠道業務退保率上升的原因中,部分銀行在信貸發放時捆綁搭售銀保產品,對保險行業的負面影響顯然更大,而“手續費收入”是產生這種不正常銷售的背后最大推手。本報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滬上有些銀行的確存在向個人客戶發放貸款時,綁定銷售保險產品尤其是理財產品的情況。“誤導客戶、虛假宣傳尚能夠通過監管部門嚴查和保險公司自身加強風險控制來加以打擊,但銀行將保險產品銷售捆綁在個人貸款申請過程中的行為,顯然已經超出了目前保險業監管部門能夠有效規范的范圍。”一家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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