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2/2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
6.發行價格:每股暫訂以新台幣22元溢價發行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之15%,
計1,500,000 股供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
85%,計8,500,000 股由原股東按增資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所記載股東持股比例認購。
每仟股認購80.831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
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逕向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逾期未辦理者,其股份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承購。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股數,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轉投資海外事業。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
金運用狀況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
營運評估變更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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