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云東談創業板:要在退市制度中趟出一條路
鉅亨網新聞中心
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表示對業績差的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破壞了資源配置的功能、破壞了市場的秩序,毒害了市場文化,為了不重蹈主板和中小板倒殼買殼的資本市場弊端,保證創業板的健康發展,建立有效的創業板退市制度似乎成了迫在眉睫的問題。
據中新社援引時代周報10月28日報道,歷經10年籌備,作為我國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創業板走過了一整年“不尋常”的風雨之路。
針對部分市場人士質疑的創業板市場“三高”問題和高管辭職問題,深交所負責人表示,應當用發展的眼光理性看待創業板發展過程中面臨的階段性問題。“應當從更高、更長遠的角度來看,不能因為存在一些問題就忽略其戰略性作用。”
10月30日,創業板即滿周歲,深交所發布了創業板的全景式體檢報告,稱“創業板增長持續,主業突出,毛利率高,機構投資者持股比例已增至20.92%”。
然而,這份看似合格的體檢報告,似乎并不能掩蓋創業板市場“三高”(高市盈率、高發行價和高超募率)癥狀、高管辭職套現、成長性不足以及創新能力不強等種種弊端。根據Wind資訊數據顯示,寶德股份今年中報公布的凈利潤同比下降82.07%,華平股份和南都電源跌幅分別為76.59%和69.47%。上市不久,業績即發生大逆轉。
恐怕退市將是一些企業不得不面臨的尷尬局面。但是,為了不重蹈主板和中小板倒殼買殼的資本市場弊端,保證創業板的健康發展,建立有效的創業板退市制度似乎成了迫在眉睫的問題。
“倒殼賣殼毒害資本市場”
“中國的資產重組制度走偏了。”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在接受時代周報專訪時如是說。
重組并購似乎已經在資本市場上司空慣見。本質上,資產重組并購的目的是為了對資本市場上的優質資源進行整合,進而把公司做大做優,提升市場競爭力。然而,縱觀中國的整個資本市場,我們發現爛公司、ST公司、即將退市的公司竟成了重組的主要角色。通過買殼、賣殼、倒殼,資本大鱷們不斷地進行著資本游戲。
“對業績差的公司進行資產重組,破壞了資源配置的功能、破壞了市場的秩序,毒害了市場文化,對整個資本市場、對廣大投資者的利益是有損害的。”張云東局長認為,這樣的現象,對資本市場的發展百害而無一利。
首先,它破壞市場資源配置的功能,給市場一個錯誤信號,擠占了大量市場寶貴的資源,使那些符合工業方向而且有盈利遠景的公司無緣參與資本市場。
第二,這種重組損害了資本市場的秩序。它會在上市公司中引發虛假信息、財務造假、聯系關系交易等。固然極力查處,但是在市場上還會“野火燒不盡,東風吹又生”。同時,極有可能催生“政商勾結”腐敗溫床。因為在一些公司的吞并重組里面,地方政府往往用“傾斜”政策把地方寶貴資源拿出來,注入到千瘡百孔的破公司里面,無疑,這將會嚴重浪費資源。
第三,現階段的重組往往是倒殼、保殼,主要采取資產置換、報表重組、聯系關系交易或捐贈的行為,實際上對公司并沒有晉升。事實上,有很多人進入公司以后所關心的并不是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是想馬上找下家把它倒出去。
“最重要的是對市場文化的毒害,它把老百姓教壞了。所以我們必須讓殼資源一文不值。”張云東局長認為,如果不從制度上根本解決這個問題,對投資者進行再多的教育也是徒勞無功。
“為什么爛公司炒來炒去,因為重組的門檻很低,所以我們必須要制定一個良好的退市和資產重組制度,要從制度上、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
張云東局長認為,在資本市場上,資本的流動性和流向性同等重要,如果說股權分置改革解決了資源的流動性問題,那么市場上的流向性問題尚未解決。而解決流向性問題的關鍵就是要解決資產的重組制度。如此這般,中國的資本市場才能達到真正的資源優化配置,才能進入一個新的發展平臺。
退市制度是資本市場上的基礎性制度。在深圳舉行的“第二屆創業板高峰論壇”上,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大聲疾呼,指出對績差公司的保殼、倒殼式重組危害大,現在到了需要出臺專門政策解決這個問題的時候,尤其是退市制度需要健全。
“讓創業板在退市制度中趟出一條路”
率先健全創業板的退市制度,這是張云東局長期望值最高的。
作為年僅一歲的創業板來說,尚屬新生事物。其在退市制度上有不同于主板與中小板的諸多優點。與主板退市軌制相比,創業板退市軌制引入了凈資產為負,審計講演無法發表意見、連續的交易低于100萬股。而在退市時間和詳細程序上,創業板對三種退市情形啟動了快速退市程序,縮短了退市時間。三是一退到底,不存在從ST轉三,然后再重組的過程,創業板市場實行直接退市,絕沒有機會再重組。
在“第二屆創業板高峰論壇”上,深圳證監局局長張云東表示,目前創業板退市軌制還有題目,好比退市尺度還不完全,關于上市公司的規范、上市公司的質量沒有作為退市指標。連續虧損的退市尺度也易于規避,沒有剔除非常性損益,并且這個尺度不適合用于追溯調整導致的連續虧損。四是創業板的退市軌制沿襲了主板退市緩沖機制,退市時間太長。主板退市進入程序的快則幾個月,慢則四、五年進入程序都出不來,創業板在軌制設計上還未解決這個題目。
要充分發揮中國資本市場資源優化配置的功能,就必須建立一個徹底的退市制度。投資者在創業板建立之初就期待著直接退市制度的推出,監管層此前也已經明確了直接退市制度的必要性。那為何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遲遲未能建立?
“主要原因有三個。”張云東局長介紹說,一是沒有在觀念上認同退市軌制的重要性;二是思維定勢的題目;三是市場風險的題目。國內與國外市場對待退市的態度完全不同。在國外,即將退市的公司基本上是“半死不活”,不進行交易了。然而,在國內,往往要退市的公司、該退市的公司都成為投契的目標,而且股價非常高、炒得熱火朝天。
“要想順利實施退市,必須熄滅績差公司重組的預期之火。”張云東局長希望創業板能夠為A股市場健全退市制度“趟出一條路來”。
“建立直接退市制度”
退市并不意味著不利于資本市場發展,事實上,任何一個成熟的市場都離不開有效的退市制度。
統計顯示,2003年至2007年間,納斯達克退市公司數為1284家,超過了同期該市場新上市公司1238家的數量,以至于納斯達克在2007年末的公司總數僅為3,069家,低于2003年末3,294家的水平。
實際上,在海外創業板市場,公司退市是一種普遍和正常的市場行為。頻繁的市場流出和流入才能保證資本市場發展的持久活力。而這種機制,也將會逐步建立起對上市公司的嚴格約束,保證上市公司的質量。
因此,多名券商分析師認為,對于國內的創業板市場,明確直接退市制度細則非常必要。
據了解,深交所已經向證監會上交了關于創業板直接退市制度的正式報告,建議及早明確地建立創業板不同于主板的退市制度。根據深交所之前公布的《創業板上市規則》,創業板退市制度比主板更嚴格,與現有主板的退市規則相比,創業板的退市標準概括起來主要有三個特點:“多元標準、直接退市、快速程序”。
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總監傅炳輝曾在《金融投資報》上表示,創業板非常有必要且有條件盡快建立直接退市制度。因為創業板設立時間比較短,目前沒有歷史遺留問題和包袱。建立直接退市制度,實際上不涉及到對現有市場利益格局的調整,也就是說市場不需要為此支付成本。相對來講,創業板實行直接退市的條件、機會和時機都比較好。
建立良好的退市制度是促進資本市場良好發展至為重要的關鍵一點。在主板和中小板市場中,由于沒有良好的退市制度,產生了諸多弊端。如今,我們不得不積極探索有效的退市制度。今天我們必須吸取教訓,讓創業板從一開始就可以在資本市場上健康發展,把產生種種缺點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之中。
(毛崇才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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