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的"五先五后"原則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先滿足保障需求,后考慮投資需求
人壽保險最初的目的就是為了抵御人生三大風險:意外、疾病和養老。因此最本源的險種基本可以概括為:人壽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健康保險(重大疾病險)以及養老險。之后隨著金融業的發展,分紅險、投連險、萬能險這一類投資型險種紛紛出現,極大豐富了保險市場,使消費者有了更多的選擇。
眾多消費者選擇險種的過程中,往往對投資型險種情有獨鐘,常常選擇的是“高收益,高回報”的險種,而忽視保險最原始的保障功能。意外險和健康險等最具有保障意義的險種,由于是消費性險種,保費一去不復返,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于是,不少消費者花了錢投保返還型或者投資型險種,但當風險來臨時,卻發現保險“不管用”。一味追求保險的投資收益,猶如空中樓閣。這也是一些投保人遭遇風險時才發現保險不“保險”的根源。
意外、疾病是人生中最難預知和管控的風險,保險的保障意義很大程度就體現在這兩類保險上。所以在經濟狀況一般的情況下,先滿足此類保障需求;倘若經濟實力允許,也可一并考慮。
先滿足家長保障,后考慮小孩保障
很多人想到買保險,往往是在有了孩子之后。孩子是家庭中的最大希望,他們身上寄托著父母無限的愛與責任。越來越多的家長開始利用保險手段給孩子制定一個周全保障、教育、儲蓄計劃。可能一些家長最關心哪類保險最適合,什么年齡階段選什么保險之類的問題,而忽略了一條必要的條件:給孩子交保費的自己。
“重孩子輕大人”是很多家庭買保險的誤區。家長為孩子投保的最終目的是增加孩子的保障。而對孩子來說,最大的保障來自于父母,即便沒有保險,出現了問題還有家長來想辦法解決,但是如果是孩子所依賴的父母出了意外,沒有任何經濟能力的孩子才是真的失去最基礎的保障。可見,家長發生意外對家庭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是嚴重的。
因此,買保險要遵循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先保家長尤其是家庭財務貢獻度最高的人,采這種“曲線救國”的方式,首先對自己和配偶的保障下足功夫。因為,如果家庭中作為頂梁柱因故喪失經濟能力,那么直接導致的家庭經濟困境將直接影響到孩子的生活和學習。只有家庭支柱獲得足夠的保障,孩子的風險才可能降到最低。
總體而言,為孩子提供保障主要達到三個目的,一是保證孩子在家長發生意外后能正常生活;二是解決醫療費用,特別是大病費用;三是籌措教育金。
先滿足保額需求,后考慮保費支出
如果你在投保時,保險代理人告訴你:買保險要關心保額,不要關心保費。你可能會有點想不通。
其實很簡單,保額比保費更重要,因為保額是你必須的保障額度,足額保險才是保險設計的根本原則之一。保費支出太少顯得保額不夠、保障無力,當然,保費支出太多,也會影響家庭財務結構。
大部分人購買保險比較在意的是付出了多少保費,而不是關心購買的保險產品所能提供保障的范圍和保障程度。也有人在購買保險時,視線往往集中在產品上,能不能拿回本金,能不能保值增值等等,保額多少不一定真正受到重視,從某種角度講,保險的作用只是起到了一小部分。
實際上,擁有適當的保額,保費支出則是可以根據你的實際情況來調整,不同的人身階段、不同的財務狀況、不同的職業類別、不同的理財偏好,可以有不同的選擇方式來安排你的保費。
1、保額、保費與交費年限互有影響。同等保額,交費年限拉長,每年負擔的保險費就低;反之則反。但交費期限越長,最終的總保費越高。其實,這之間并沒有誰吃虧,誰占便宜一說,交費期短,總額是少交了,但是考慮到時間價值和利息因素,其實并沒少交。相反,那些交費期拉長的人也沒吃虧,畢竟晚交了很多年,自己落下了利息。
2、保額、保費與產品形態互有影響。在相同保額的情況下,消費型的保險產品保費低,但不返還;返還型的保險產品保費高,但可以起到強制儲蓄的作用。
因此,通過合理的產品組合與設計,均可以達到你所需要的保額。
套用一句流行語:哥買的不是保險,是保額。
先滿足保險規劃,后考慮保險產品
有人把保險代理人比喻為“家庭財務醫生”,這話很有道理。保險代理人倘若只會銷售保險產品,那一定永遠只是一個“三流業務員”。因為只有銷售“風險規劃處方”的代理人才能順應形勢并被客戶所接受。這里的分界線在于到底是“以產品為導向”,還是“以客戶需求為導向”。
因而,保險代理人銷售的不是保險產品,而是“風險規劃處方”,其步驟應該是:
1、望聞問切(信息收集)。了解客戶的年齡、職業、贍養人口、收入與負債、未來財務需求、資產分配、目前已有的保障等信息。
2、把脈診斷(風險評估)。風險評價是識別并分析潛在風險區域的過程。通過列舉通常的項目風險因素以使風險識別更加明析。因而根據客戶的資料,分析客戶需求(包括保險產品的需求、未來財務安排的需求、家庭計劃的安排等),才能精確地找到其風險所在。
3、開具處方(提供解決方案)。根據客戶的財務需求以及潛在需求,使用保險產品組合方案,來實現客戶的理財目標,需要告知客戶為什么要有這樣的方案?為什么適合這樣的方案?其注意事項又在哪里?年度檢視和調整方案的必要性,以及方案執行前后的禁忌事項等等。
回過頭來,消費者在考慮保險規劃時,不要一味的比較保險產品,而是要考量保險規劃的整體性、前瞻性。同時,消費者也可以通過上述步驟,來選擇保險代理人。
先滿足人身保險,后考慮財產保險
我們知道:人和物僅為載體而已,載體的后面還是一個字--“錢”,買了保險不能避免意外發生、不能阻止疾病到來、不能保證財物不受損失(壞),保險解決的是風險后面的事情,也就是用錢(保險公司理賠金)來補償錢(你的急用金)的問題。
因此,無論是人壽保險還是財產保險,保的是一個“錢”字。“開源、節流、避險”乃理財三要素,保險讓你在理財中穩操勝券。無論是富裕的、還是負債的,有錢的、還是沒錢的,護錢的、還是掙錢的,男的、還是女的,老的、還是少的,都不要忘了給“錢”保險。未雨綢繆,才是當代人應具備的素質,更是明智的選擇。
現實生活中,有車族100%的會為自己的愛車投保車險,卻忽略為自身投保人身保險;也有很多企業主會為企業投保財產保險,而不為自己投保人身保險。這實際上出現了本末倒置的問題。
人是創造財富者,沒有人的保全,也就沒有財富的積累。著名財經小說作家梁鳳儀說過:“健康好比數字1,事業、家庭、地位、錢財是0;有了1,后面的0越多,就越富有。反之,沒有1,則一切皆無。”因而在考慮保險時,一定要分清主次,人的保障比財富的保障始終更重要,處理好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的關系,則滿盤皆贏;否則,全盤皆輸。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