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稱中國外資新政將向中西部轉移
鉅亨網新聞中心
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稱,《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日前出臺,利用外資開始出現新特性,主要體現在利用外資的結構優化,向中西部轉移的傾向化,外商投資權限的地方化。
中新社援引財經國家周刊4月27日報道稱,自全球金融危機以來,中國利用外資以“企穩”作為工作重點。其大環境是在2008、2009年全球跨國投資大幅下滑的情況下,中國利用外資也受到影響。那么,在當前全球經濟開始復蘇之際出臺《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若干意見”)是基于什么樣的背景?中國的FDI(外國直接投資)未來走向會怎樣?在吸引外資對象、項目、投向方面將發生什么樣的變化?
《財經國家周刊》記者就以上問題采訪了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
發展方式的導向調整?
背景
截至2010年3月,外商對華投資累計設立企業近69萬家,實際使用外資超過1萬億美元,中國連續17年位居發展中國家首位。2010年一季度中國實際使用外資金額234.43億美元,同比增長7.65%,1-3月全國新批設立外商投資企業5459家,同比增長19.87%。
《財經國家周刊》:此次“若干意見”的發布是出于什么樣的背景?
發改委:全球跨國投資2008年和2009年兩年連續大幅度下降,中國的利用外資也受到一定的影響。目前,隨著全球經濟的逐步復蘇,跨國投資開始企穩回升,但是基礎還不牢固。
另一方面,國際金融危機也使中國發展所面臨的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了較大變化,使我們更加認識到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的任務非常緊迫,這就要求我們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水平。
針對這樣的情況,2009年12月3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專門研究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的要求,近日正式出臺了國務院文件。
《財經國家周刊》:“若干意見”在吸引外資對象、項目、投向方面有什么新特點?其中提到將修訂《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請問修訂的背景是什么?
發改委:“若干意見”主要包括以下五個部分的內容:一是優化利用外資結構,特別是鼓勵外資投向高端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新能源和節能環保等產業,同時要嚴格限制“兩高一資”類的項目;二是要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三是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四是深化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包括下放外商投資的審批權限,比如《外資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3億美元以下的鼓勵類、允許類項目,除《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規定需要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核準的之外,都由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核準;五是要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是中國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重要文件,1995年經國務院批準首次頒布實施后,隨著中國經濟發展的形勢和需要,已經先后作了4次修訂。現行的《指導目錄》是2007年的版本,當時大的宏觀經濟背景是我們很注意“雙防”,防止經濟過熱和防止通貨膨脹。
幾年來,國際上發生了空前嚴峻的金融危機,我們的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發展方式的重大意義和緊迫性越發突出,需要適時對《指導目錄》的政策導向進行一定的調整。
再不當“兩高一資”的世界工廠
背景
一方面是中國吸引外資“風景這邊獨好”,一邊是一些外國在華投資企業抱怨投資環境惡化。根據中國美國商會發布的2010年商業環境報告,“法規解釋相互矛盾”成為在華美企遇到的首要難題,而一些高科技和信息技術企業則擔心,近期鼓勵自主創新的政策可能導致對外資企業和進口商品有傾向性對待。
《財經國家周刊》:“若干意見”中有“以我為主、擇優選資”的提法,還提到“嚴格限制‘兩高一資’和低水平、過剩產能的限制”,如何如理解這些限制??
發改委:國務院文件要求不斷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實際上中國提高經濟的發展質量、轉變方式、優化結構已經是刻不容緩了。2009年中國的GDP大約是4.7萬億美元,占全世界GDP的大約8%,但是中國消耗了世界能源的18%,鋼鐵的44%,水泥的53%,這樣巨大的資源消耗以及所帶來的環境影響是難以支持中國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所以,我們對內資也好、對外資也好,都提出一定要重視可持續發展,中國再也不能當“兩高一資”的世界工廠了。
對于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4月10日在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的網站上對2010年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的通知,就已經對以往文件的不完善之處作出了調整,而且把申請和提出意見的時間延長到4個月,在這4個月的過程中我們會充分聽取各方面,包括外資企業的意見,最后來確定。
向西部傾斜
背景
截至2008年底,西部地區累計設立外商投資企業39,990家,實際使用外資金額累計達到403.57億美元。但同時有業內專家指出,盡管目前中國中西部地區吸收外資占全國的比重由1998年的5.2%上升至2008年的7.2%,但這和中西部地區的人口數量和地域面積仍不相稱。
《財經國家周刊》:此次“若干意見”中引導外資向中西部地區轉移和增加投資方面有什么舉措?中西部地區比起周邊的發展中國家在吸引勞動密集型產業方面存在著哪些優勢和劣勢?中西部在承接勞動密集型外商投資方面會有哪些優惠和支持的力度?
發改委:目前中國東部地區外資集中,大體占全國的87%。東部地區發展比較快,出現了土地供應比較緊張、生產成本上升的趨勢,使得在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方面的比較優勢有所減弱。而中國的中西部地區在土地、能源、勞動力的成本方面還是有優勢的,同時隨著西部大開發、東北等老工業基地振興和中部崛起戰略的實施,這些地方的基礎設施、管理水平、人才素質也不斷得到提高,具備了更多的承接外商投資,特別是勞動密集型外商投資的條件。
與周邊國家相比,中西部地區在基礎設施、能源供應、勞動力素質和土地供應等方面,有一定比較優勢,而且隨著這些因素的不斷發展,中西部地區的市場規模在不斷擴大。
“若干意見”提出,對符合條件的西部地區內外資企業繼續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保持西部地區吸收外商投資好的發展勢頭;對東部地區外商投資企業向中西部地區轉移,要加大政策開放和技術資金配套支持力度,同時完善行政服務,在辦理工商、稅務、外匯、社會保險等手續時提供便利。鼓勵和引導外資銀行到中西部地區設立機構和開辦業務。
審批權下放
背景
隨著對外開放的進一步深入,地方政府在利用外資方面發揮的作用越來越大,在權限方面也相應提出新的要求。另外,外資A股上市的意愿一直很強烈,相關政策也需要有所調整,同時,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需要盡快完善。
《財經國家周刊》:“若干意見”里將地方政府對鼓勵類、允許類外商投資項目審批權,從以前1億美元增加到現在的3億美元,會否出現盲目引資現象?“若干意見”中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公開發行股票等措施的出臺有何背景?在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方面,有何改革思路或具體進度安排?
發改委:這次調整外商投資審批權限,對地方政府的權限從鼓勵類、允許類項目的1億美元一下提高到3億美元,是改革開放30年來對外商投資權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在中國吸引外資數量持續增長、大項目越來越多的客觀趨勢下,這一舉措旨在更好地調動企業投資積極性,體現了中國政府繼續深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
有兩方面需要注意:第一,目前我們對外商投資還有一個限制類,這個權限是5,000萬美元,沒有下放。第二,要繼續限制“兩高一資”的項目,防止像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這樣一些產能過剩領域的盲目擴張。
在下放審批權限以后,有關部門將加強對地方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的指導,掌握相關的動態信息來避免不計成本的招商引資,盲目追求引進外資的數量而違反國家的產業政策。同時,要通過信息發布等多種方式來引導內外資企業更理性地進行投資。
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監管能力和跨國投資方式等,中國主動促進利用外資方式多樣化,一方面積極鼓勵外資,以參股、并購的方式參與國內企業的改組改造、兼并重組,同時也要依法實施反壟斷審查,要加快建立規范化的外資并購安全審查制度,這是有機的、相輔相成的。
(程曦?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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