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通訊公司通訊語言版本及收取方式之選擇
鉅亨網新聞中心
各位股東:
選擇收取公司通訊文件之語言版本及途徑
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及╱或TCL通訊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本公司須向 閣下提供下述方案,選擇以下列形式收取日後公司通訊文件(「公司通訊文件」)。即本公司刊發或將予刊發以供其任何證券持有人參照或采取行動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會報告、年度財務報表連同核數師報告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中期摘要報告;(c)會議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任代表表格, 閣下可選擇:
1. 瀏覽本公司網站http://tclcom.tcl.com刊載日後由本公司向股東發出之任何公司通訊文件(「網上版本」),以代替印刷本,并收取公司通訊文件已在網上刊發通知信函;或
2. 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文件英文印刷本;或
3. 僅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文件中文印刷本;或
4. 同時收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文件英文及中文印刷本。
為了響應環保及節省印刷及郵遞費用,本公司建議 閣下選擇收取網上版本。在行使上述選擇權時,請 閣下在隨本函附上的回條上適當的空格內劃上「X」號,并在回條上簽名,然後把回條寄回或親手交回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8號金鐘匯中心26樓)。倘若 閣下的登記地址為香港地址,隨本函附上的信封已預付郵費,因此在寄回回條時, 閣下毋須貼上郵票;否則,請貼上適當的郵票。
倘若本公司於2010年4月20日前尚未收到 閣下的回條或表示反對的回覆,及在 閣下按照有關法例及規則另行通過本公司香港證券登記處通知本公司前, 閣下將被視為已同意以網上方式收取公司通訊文件,而本公司將只向 閣下寄發有關公司通訊文件已在網上刊發通知信函。
閣下可以隨時通過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給予本公司合理時間的書面通知,或以電郵方式到tcl2618-ecom@hk.tricorglobal.com,以更改收取公司通訊文件之語言版本及收取途徑之選擇。
選擇以電子途徑收取日後公司通訊文件(或被視為已同意以網上方式收取)的股東,如因任何理由以致收取或接收公司通訊文件上出現困難,只要提出要求,均可立即獲免費發送公司通訊文件的印刷本。
請注意:(a) 閣下可提出要求向本公司或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索取所有日後公司通訊文件的英文版及中文版印刷本;并且(b)所有日後的公司通訊文件亦會在本公司的網站http://tclcom.tcl.com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網址www.hkex.com.hk上刊載。
閣下如有任何與本函有關的疑問,請致電本公司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熱線2980 1333,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9時正至下午6時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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