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鋼:公告本公司透過中鋼亞太控股公司認購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增資發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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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 (Formosa Ha Tinh (Cayman) Limited)增資股權
2.事實發生日:104/2/13~104/2/13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認購增資股939,134,542股,以面額每股1美元認購,投資總金額939,134,542美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5%股權,目前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
有限公司正辦理股權結構變更,未來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股權將100%
由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擁有,而本公司也將轉為持有台塑河靜(開曼)有限
公司5%股權,並擁有一席董事席次。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擴大與台塑河靜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合作關係;不適用
(因標的為增資股,無前次交易)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清單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投資總金額939,134,542美元購買939,134,542股,將依雙方協議進度付款。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累計持有1,111,418,177股,金額 1,111,418,177美元,佔25%股權;無受限情形
12.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51.84%;80.40%;13,560,803,000。
13.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長期投資並確保半成品原料供應
15.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無
16.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7.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4年02月13日
18.監察人承認日期:
民國104年02月13日
19.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0.其他敘明事項:
本公司將透過增資中鋼亞太控股公司,或由中鋼亞太控股公司全部或部分舉債
之方式,投資台塑河靜(開曼)有限公司新增資股,使本公司間接持有台塑河靜
鋼鐵興業責任有限公司的股權由5%提高至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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