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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

78家央企退出就行了嗎?

鉅亨網新聞中心


兩會結束沒幾天,央企再度上演“地王搶奪戰”,引發惡評無數。18日下午,國資委終于扛不住輿論壓力,召開了新聞發布會,國資委明確提出,除16家以房地產為主業的中央企業外,還有78戶不以房地產為主業的央企正在加快進行調整重組,在完成企業自有土地開發和已實施項目等階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產業務。

其實對于央企投資房地產市場,國資委曾經多次發表過意見,態度不可謂不明朗,比如年初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對出席“經營業績考核工作會議”的央企負責人發出警示,要慎重進入房地產、期貨和股市等高風險領域;同時,2010年進入央企負責人第三個考核期,央企負責人也迎來新的業績考核辦法,按照新辦法,央企從事非主業投資所獲收益都將減半計算,更看重資本成本的EVA(經濟增加值)指標也被引進考核,占據了40%的權重。而在今年1月7日國務院更是頒布了針對房地產市場的“國十一條”文件,明確要求“國有資產監管部門要進一步規范國有大企業的房地產投資行為”。

但央企們好像什么都沒有發生,一個又一個的央企地王誕生。央企為何如此“兇猛”?很多理由被假設,很多原因被挖掘,不外乎以下幾點:房地產市場暴利,央企也是企業,需要追逐利潤;央企手頭寬裕,在與民企的競爭中有低資金成本的優勢;房地產市場直接關系地方政府的土地財政,制度不改,樓市不會倒,看清了這一點,本就是同根生的央企自然膽子更大。

理由已經很充分,對于企業而言,筆者覺得沒有太多批駁的意義,企業無論在政治上還是在商業上必然都會有嚴肅的考慮。核心的問題還是在于從源頭上去梳理這個問題,就是央企有沒有必要進入這個市場?


對于國資委前不久關于加快央企酒店業分離重組、提高集中度的要求,我就百思不得其解,分離固然不錯,但我們還有以酒店業為主業的央企!無論如何這與“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更好地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指導思想是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

同樣,昨天的發布會提出78家房地產非主業的央企要有序退出,但我們還要看到依然有16家、逾央企總數十分之一的央企主業竟然是房地產!難道房地產央企能夠實現“更好地發揮國有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的主導作用”?能有助于推進昨日國資委發言人所說的“搞好國有企業,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我看,無異于南轅北轍。

一切的一切還是在于央企該不該參與到酒店、旅游、商業、地產之類一般性競爭行業中來。“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影響力”不能簡單地畫等號于什么行業都要插一手。

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關于調整國有經濟戰略的決定有一個定位:“國有經濟需要控制的行業和領域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的行業、自然壟斷的行業、提供重要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行業,以及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中的骨干企業”。怎么看,酒店業、房地產也都與上述行業無涉。如果一定要說房地產是公共產品,那必定也是指其中的保障性住房。如果央企能夠以保障性住房為主業,那倒是善莫大焉。而真正應該大舉投入的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行業,我們看到的卻是被急急地推向市場和資金的捉襟見肘。

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于央企的主輔分離,不在于78家央企有序退出房地產市場的眼球效應,不在于“總理說了算還是總經理說了算”,而是我們的央企究竟應該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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