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土地收入八成用于民生 財政不靠土地出讓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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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財政局新聞發言人孟景偉18日表示,北京市財政收入不依靠土地出讓金,土地收入80%用于民生。
據北京日報3月19日報道,2010年以來,北京市土地市場交易活躍,土地出讓金的管理和使用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北京市財政局新聞發言人孟景偉18日表示,北京市財政收入不依靠土地出讓金,土地收入80%用于民生。
2009年北京市財政收入完成2,026.8億元,有人通過計算發現,土地出讓金達到900多億元,于是社會上出現了“土地出讓金占到北京市財政收入將近一半”的說法。對此,孟景偉微笑著解釋,第一,土地出讓金2009年900多億元并不屬實;第二,財政收入和土地出讓金由于統計口徑不同,且屬于相對獨立的兩個預算管理體系,并不具備可比性。
孟景偉表示,2009年北京市土地出讓金實際為494.17億元。900多億元只是合同出讓價款的簡單累加,由于開發商分期付款,拿到地后無力付款等原因,致使實際土地出讓金和合同出讓價款有很大出入。
另外,通常所說的財政收入,指的是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主要由稅收收入組成。2009年,北京市財政收入完成2,026.8億元,增長10.3%,其中并不包含土地出讓金收入。土地出讓金收入是納入基金預算管理的,與政府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是相對獨立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最主要的特征就是:收入一旦取得,必須專款專用,不能用于非指定用途。“由于統計口徑不同,所以兩者并不具備可比性”。
494.17億元土地出讓金又用在何處?孟景偉表示,北京市土地收入完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除了20%用于彌補土地開發整理成本外,80%用于民生支出。
北京市財政局提供了一份統計數字,詳細顯示出2009年土地出讓金安排用于民生支出的主要構成:一是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等方面26.5億元,占收入的5.4%;二是用于廉租住房建設方面38.5億元,占收入的7.8%;三是用于城鄉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方面319.46億元,占收入的64.6%;四是用于國有企業改革安置費等方面2.51億元,占收入的0.5%。
孟景偉介紹,北京市土地收入納入基金預算有著嚴格的管理程序。每年土地出讓金收支預算和執行情況,需要在市人代會上向人大代表進行全面報告,經市人代會正式審批通過后才能組織執行。
“北京市財政收入增長是建立在產業結構不斷優化,經濟質量和效益不斷提高,以及發展環境不斷改善基礎上的,不依賴土地收入。”孟景偉最后表示,從長期來看,雖然財政收入超高速增長不可預期,但在首都和諧社會首善之區和世界城市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的大背景下,財政收入保持平穩較快增長的經濟基礎是穩固的。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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