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上樓”等三大難題考驗城鄉統籌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年各地城鎮化明顯加快,新農村建設令人欣喜,但是“被上樓”、“被城鎮化”、“城里人下鄉、農民工回流”三大問題亟待關注。
據新華社12月22日報道,“被上樓”“被城鎮化”“城里人下鄉、農民工回流”——在統籌城鄉發展的大旗下,2010年各地城鎮化明顯加快,新農村建設令人欣喜。但一些地方也出現了違背政策要求、侵犯農民權益的現象,亟待關注。
“被上樓”:新居建設不能“替民做主”
近年來“被某某”成為網絡熱詞,繼“被就業”“被增長”之后,2010年又出現了“被上樓”。記者采訪發現,“被上樓”特指少數縣市在農村盲目推行“樓房化”,一些農民自嘲“扛著鋤頭上五樓,陽臺上面把豬養”。
客觀地看,一些具備條件的地區引導農民“上樓”,是統籌城鄉發展的必然選擇。但“被上樓”現象違背了農民意愿和發展條件,應引起重視。
在山東齊河縣王石村,600多人被要求拆遷老屋住樓房。村民劉運虎說,住上樓房后什么都要錢,水、電、氣和取暖,一年要花幾千元,還有上千元物業費。“如果住平房,經濟條件差就用蜂窩煤和地下水,能省很多錢。”
在蘇北一個新落成的農村樓房社區,養雞專業戶劉某說:“表面上我變成了社區居民,但還是要靠養雞生活。村民變市民是好事,但不能搞大躍進,農民經不起折騰啊!”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副部長謝揚說,農民“被上樓”現象出現,折射出一些地方“借地生財”的發展觀和扭曲的政績觀。
近年來,一些地方借新農村建設之機,誤讀和利用國家出臺的城鄉土地增減掛鉤政策,大拆農村宅基地,大建樓房化新居,把節余的農村宅基地作為建設用地指標高價“倒賣”到城市,從而造成農民“被上樓”現象,增加了農民生活成本,損害了農民土地權益。
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表示,2004年國家出臺城鄉土地增減掛鉤政策的初衷,主要是通過土地占補平衡確保我國耕地保護“紅線”,同時考慮調劑解決地方發展所需的部分建設用地指標。但因為一些地方過于依賴“土地財政”,這項試點政策很快被突破,一些地方已由“試點”變成“推廣”,必須認真糾正。
12月10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提出規范農村土地整治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政策。會議在肯定這項政策促進統籌城鄉發展作用的同時,嚴厲批評了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違背農民意愿強拆強建的做法。
有關專家指出,解決農民“被上樓”問題,一要嚴格規范農村土地政策,二要規范農村新居建設,防止急躁冒進。但最關鍵的一條是,必須尊重農民意愿,防止“替民做主”。
“被城鎮化”:盡快給農民工“同城待遇”
“被城鎮化”是對部分進城農民工生存和發展現狀的形象描述,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陳錫文表示,農民工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卻始終沒有被就業所在地的城市真正接納。在統計數據上,每年外出半年以上的農民工已經“被城鎮化”了,但他們的社會身份還是農民,他們因此面臨許多具體困難,城市管理也因此存在許多問題。
近幾年來,國家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著力解決2億農民工的工資收入、社會保障、子女上學等突出問題,取得了積極成效。
但應當看到,農民工還遠沒有獲得“同城待遇”,一些城市利用戶籍等門檻,只愿留下農民工創造的社會價值,不想承擔“農民變市民”的社會責任。
“城市不能只需要農民工為GDP增長作貢獻,而不為他們提供足夠的服務和保障。”陳錫文說,從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角度看,目前的城市管理體制必須改革。
從“被上樓”到“被城鎮化”,一些地方走的仍是犧牲農民利益推進城市發展的老路。中國社會學研究會會長陸學藝說,這種理念和做法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也違背了“以城帶鄉、以工補農”的政策取向。
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城鎮化要把握兩個重點,一是注重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發展,讓更多農民就地轉移就業,二是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把符合條件的農業人口轉變為城市居民作為城鎮化的重要任務。
人們期盼,在統籌城鄉發展過程中,一些城市應少做“畫地為牢”的事情,多干拆除二元結構籬笆的好事,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在就業、培訓、住房、社保、子女就學等方面,盡快給農民工落實“同城待遇”。
“城里人下鄉、農民工回流”:城鄉呼喚“良性互動”
近年來,新農村建設帶來的發展效應,吸引了城里人目光。在一些地方,公職人員、大學生、城鎮職工“非轉農”現象越來越多,令人關注。
2010年上半年,浙江義烏市多個部門調查顯示,近年來有94名公務員把戶口遷入農村,這次調查還讓更多戶口始終在農村、一直擁有“雙重身份”的公務員浮出水面。
一紙農村戶口為何有如此吸引力?調查發現,一些城郊型村莊,最具價值的當屬房屋改建一項,再就是參與土地征用補償費用,第三項是集體經濟組織分紅,還有舊村改造補償等利益。
除了一些公職人員急于“非轉農”分利外,大學生要求回農村落戶的現象在一些地方也有所增加。
在北京工作的南京郊縣青年杜剛告訴記者,自己屬于“北漂族”,大學畢業后在北京奮斗多年,卻發現生活成本不斷上升,現在想放棄城市戶口,重返農村。
“如果戶口不能遷回農村老家,損失可大了。”杜剛說,南京城郊土地價值和房價都在上漲,村民現在有土地股金、養老金、村辦企業紅利等收入,農地出租的價格也逐年在漲。“粗略算一下,當村民比在北京打工收入高。”
記者調查發現,對一些地方從“農轉非”到“非轉農”的變化,應客觀看待,不能一概否定。由于近年來新農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一些地方開始吸引人才、資金、技術等發展要素向農村“回流”。
江蘇漣水縣曾是農民工輸出大縣。該縣黃鍋甄村支部書記朱中華說,近年來當地政府鼓勵打工者返鄉創業,村里很快冒出12家企業,打工村民有420多人,平均月工資上千元。
村民黃呂軍長期在大城市承包建設工程,他說:“今年春節過后我就留下了,因為農村有很多土建工程可以做,比如修建廠房、道路拓寬。能在當地就業誰愿離開家鄉?”
因為農民工“回流”,使一些城市出現了局部“用工荒”。記者在無錫、常州、東莞等城市勞動力市場看到,許多企業的用工態度出現積極變化,大都將農民工薪酬提高二三成,并在招聘廣告上列出一些勞動保障。
中國城郊經濟研究會名譽會長包永江說,城里人“下鄉”、農民工“回流”,這是城鎮化加速和新農村建設中出現的一個突出現象,應從統籌城鄉發展的高度,積極加以規范和引導。
包永江等專家認為,部分農民工“回流”農村,有利于促進新農村建設,有利于促進用工城市提高農民工待遇,有利于促進用工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應當鼓勵。但一些城里人特別是公職人員“爭當農民”的背后,是扭曲的利益驅動,損害的是農民的合法權益,要堅決遏制。
(鄒光連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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