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連鎖網吧門檻上升 最少要5,00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2-25 11:49
文化部公布的《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工作申報指南》,明確了申報全國網吧連鎖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其中,注冊資金最少5,000萬元人民幣,最少有30家直營網吧門店。
據每日經濟新聞2月25日報道,日前,文化部公布《全國網吧連鎖企業認定工作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明確了申報全國網吧連鎖企業應具備的四個條件:注冊資金最少5,000萬元人民幣,最少有30家直營網吧門店,最少在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分店,而且在過去一年沒有受過相關行政處罰。記者采訪發現,網吧經營者對于這一規定表示不但不感興趣,相反,多名業內人士甚至對“以政策推進連鎖”的發展模式表示擔憂。
“其實相關機構的初衷是好的,連鎖模式可以降低網吧主們的設備采購成本,以及挖掘網吧品牌價值。”已在網吧業小有名氣的張翼(化名),在北京幾個城區經營著多家中型網吧。
2003年,國內相關機構初步啟動“網吧連鎖”時,張翼格外關注,甚至主動拉攏身邊的網吧主朋友響應號召。但眼下,當文化部再發《指南》時,卻讓他一點也提不起興趣。
還了解到,《指南》中所列條件,在廣東網吧主阿亮看來,基本上形同虛設。
從事網吧經營多年的阿亮表示,5,000萬元的注冊資金門檻對于具有一定財力的南方企業來說并不難,更何況還有灰色渠道可以操作。“在當地工商所附近,有大量代辦營業執照和幫助企業提高注冊金的中介公司,一般手續費用是實際注冊資金的5%或者更低。”
對于直營門店不少于30家等條件,大多數網吧主覺得很容易解決。“誰也沒說這些直營店面規模要有多大,暫時開個只有幾臺電腦的網吧咖啡廳就可以了。”另一位國內網吧從業者表示。
盡管條件算不上十分苛刻,但“估計全國也找不到幾家會自愿申報這個資質。”多名在四川的網吧經營者表示,即便條件達標,也不會去申報。
網吧主集體看空連鎖模式,并不是沒有原因的。2003年,文化部曾批準過10家單位籌建經營全國性連鎖網吧,這10家企業大多擁有官方或國企背景,其中包括:中青網絡家園、中國聯通、長城寬帶等公司。然而,時至今日,這些企業開設的全國連鎖網吧大多由于經營不善已經淡出江湖,如今僅活下3家。
上海律協信息網絡法研究會特邀委員、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研究所兼職研究員趙福軍對此表示,網吧連鎖化在國內之所以發展不起來,根本原因是連鎖網吧企業只拿牌照盲目圈地,而不能腳踏實地塑造品牌。
在成都經營網吧10多年的謝楠(化名)分析了“官方連鎖”失利的原因:獲得連鎖牌照的網吧成為了管理部門重點關注的對象,稍有不慎便成了眾矢之的,但是卻未獲得實質性的政策優惠;而未獲牌照的小網吧卻使用各種“靈活”的手段經營,反而獲得了競爭優勢。例如,光是在繳納營業稅一項上,雙方的差距就可能高達10倍。
“根據市場需求發展自己的經營模式,這才是正道,而不應該從管理的需求出發,以此為依據來建立經營點。”謝楠對記者說道。
“全國連鎖網吧企業與其他規模公司相比,最大區別在于跨省,而這就會涉及各個不同地區的稅務問題,而每個地方的繳稅管理不同,這讓網吧管理者的無法制定每一家分店的財務管理。”張翼表示,目前個人申請單一網吧牌照幾近封路,除非以收購5家當地網吧的形式重新申請連鎖網吧牌照。
實際上,從2009年至今,中國網吧主不得不面對店內基礎設備(電腦)硬件提升成本提高和用戶上網資費無法上調所導致的薄利尷尬。
此外,一位網吧主直言,“被兼并或者被加盟之后,網吧要掏出一筆不菲的合作費,但除了被統一店面裝修和財務系統之外,后期卻沒有任何值得一提的好處。”
“連鎖網吧無法為網吧行業帶來多元化的盈利模式,這極大地打擊了網吧主參與到連鎖模式的熱情。”張翼如是說。
(王敏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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