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了!上社交網站交朋友 FBI特務可能就是你的親密網友
鉅亨網編輯查淑妝 台北綜合報導 2010-03-18 15:26
在熱門社交網站 MySpace 、 Facebook 和 Twitter 交友要當心,因為新朋友可能是聯邦調查局 (FBI) 特務。傳聯邦特務會以查案為藉口,在 Facebook 建立假帳戶,使用假身份當臥底,以便與嫌犯交友通訊,並蒐集線索。此舉已引起各界爭議,認為這些網絡間諜侵犯私隱。
據香港《大公報》報導,美國法律顧問組織「電子前線基金會」近日公開的司法部備忘錄顯示,互聯網的社交媒介實在是執法部門的恩物,派出網絡臥底在這些媒介查探,往往大有收穫。除了 Facebook , LinkedIn 、 MySpace 、 Twitter 等其他媒介亦有執法部門線眼。唯一問題是,採用這樣的手法查案,有可能違反網絡道德,甚至違法 (基金會是在入稟控告司法部後取得該份備忘錄) 。
據了解,探員很早就開始冒充孌童者等假身份,在網上聊天室尋找兒童色情物品走私犯和疑似性罪犯。若得到法庭頒令,他們可以逮捕疑犯和查閱疑犯的電郵。 Facebook 、 MySpace 等公開得多社交網站,用處當然更大。照片、狀態更新 (status update) 、朋友名單,統統都可以提供重要線索,這些資料往往是「公諸同好」,毋須與該用戶有任何溝通也可以閱讀。
司法部備忘錄一個名叫「在調查刑事案件中的用途」的章節指出,探員可以利用疑犯的社交網站用戶檔案去推斷他們的犯罪動機、追查他們的下落,甚至把他們的通訊內容 (例如 Facebook 狀態更新) 用作證據。探員又可以藉著照片追查贓物 (如槍械和珠寶) 的地點。
另外,在分析不在場證據是否屬實時,又可以查閱疑犯的 Facebook 狀態更新和 Twitter 部落格內容。朋友名單則是證人和線人的上佳來源。備忘錄建議探員利用 Facebook 來幫助調查疑犯的個人背景,又稱 Facebook 經常應美國執法部門的緊急請求與其合作。
FBI 利用 Facebook 成功偵破的案件多不勝數。例如,美國銀行詐騙案通緝犯馬克西.索波去年在墨西哥玩得快活過神仙,在潛逃期間天真得把遊玩時拍下的照片放上 Facebook ,結果被潛伏於 Facebook 的 FBI 特工輕易逮捕。在墨西哥落網的索波,其 Facebook 網頁只向朋友開放,但朋友名單卻是公開,恰巧有一名朋友竟然是一位不知道他被通緝的前司法部職員,他最後充當 FBI 的線人,把他繩之於法。
不只美國,義大利的執法當局日前亦利用 Facebook 成功拘捕通緝犯,那是一個名叫帕斯夸萊.曼弗雷迪的黑手黨成員。
不過,「網絡特務」滲透網絡世界,難免會令網民感到自己被監視。「電子前線基金會」獲得這些文件後,已向聯邦法院控告當局這些侵權的措施。該團體希望迫使政府向外界公開這項運用社交網站進行犯罪調查、蒐證和監視的政策。
另外,「網絡特務」也涉嫌違反社交網站的守則,知法犯法,因為根據 Facebook 的用戶條約,用戶定必提供真名實姓,不得提供虛假資料或未得他人同意而以其姓名登記帳戶。司法部備忘錄本身,亦在在一個關於網絡臥底的章節中提出疑問:若探員違反了網站的用戶守則,會不會是違法之舉?文件本身亦沒有回答這個問題。
曾任美國網絡安全案件檢察官的馬克.茨維林格指出,以目前情況看來,當局必須對執法部門進行仔細的監管,避免探員濫用權力,侵犯網民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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