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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立錡之侵權官司 力智:遺憾!即刻著手上訴

鉅亨網記者蔡宗憲 台北 2010-12-20 19:05


IC設計力智今(20)針對與立錡(6286-TW)之間的專利訴訟案做出回應,力智表示,今(20)日已收到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認定力智應賠償原告立錡,針對此判決力智表示深感遺憾,並將即刻著手上訴,請求法院重新調查相關事證。

力智委任律師典律律師事務所江東原律師表示,針對士林地方法院判決,無法理解法官為何作此判決,他表示,依高等法院先前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判決,均有利力智公司,認為力智公司所產製之uP6201、uP6201A及uP6201B產品並無侵害立錡主張之中華民國專利公告第552767號及第561326號之電源管理晶片專利權,且士林地方法院判決非終局判決,因此力智及委任律師將即刻著手向智慧財產法院依法提出上訴,以捍衛公司應得之權利。


力智也強調,此次判決中立錡主張之專利權,力智確無侵權疑慮,力智已就其被控產品申請專利鑑定,並獲多所國內外知名律師事務所之不侵權報告,力智就本案上訴至專司審理技術侵權之智慧財產權法院後,能獲致較公平且有利之審判深具信心。

另外,針對兩家公司現階段在美國加州地方法院進行之專利訴訟,由於與本案專利不同,由美國法院依美國專利法審理,因此力智表示,台北士林地方法院的審判不會對刻正進行之美國訴訟產生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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