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39款1.事實發生日:99/04/212.公司名稱:晶宏半導體(股)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應本公司未來營運需求擬將營業處所遷移至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618號4樓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