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頻道有:本公司及聯貸共同借款公司與聯貸銀行團簽訂新台幣524億元整聯合授信合約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8款
1.事實發生日:99/12/16
2.契約相對人:台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開工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豐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
新加坡商星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銀行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12/17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八年期新台幣524億元聯合授信案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公司既有之金融負債將
全數由本授信案撥款清償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大富媒體股份有限公司收購盛庭股份
有限公司股份之交易及清償公司既有金融負債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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