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銀要來了!5家可設辦事處 兩年後升分行
鉅亨網新聞中心
金管會發布「兩岸金融往來設可辦法」,除了台資銀行登陸之外,陸資銀行也可以來台,不過,現階段只能先設辦事處,兩年後才能升格成分行。目前有五家陸資銀行可以來台設立辦事處,包括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以及招商銀行。陸銀來台「參股投資」,必須在ECFA簽訂之後才能生效,只限投資銀行或金控,也不能主導被投資的國內銀行金控業務。(張雅惠報導)
不久之後,陸資銀行的招牌即將登台亮相!金管會發布「兩岸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其中,陸資銀行來台,可以用大陸地區母銀行、或者海外子銀行「二選一」當主體進入台灣,除了成立辦事處,實際的經營模式可以在分行或參股二選一,都選定之後,辦事處或分行都以一家為限。
金管會銀行局長桂先農說,銀行業專門收受大眾的存款,產業性質格外敏感,避免陸銀大軍壓境,來台參股的生效日要看ECFA的協商進度,另訂實施時間;被參股的對象,如果同時有大陸投資人QDII投資,合計持股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他投資對象,只限於國內銀行和金控公司;單一陸銀持有個別銀行、金控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五;陸銀加大陸投資人QDII合計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陸銀來台設辦事處,在金管會向立法院報告之後就可以受理申請,這段期間,經濟部也會把金融業放在陸資來台投資許可的「正面表列」項目。目前有大陸有五家銀行符合來台設立辦事處的條件,包括: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交通銀行、以及招商銀行。
不過,因為大陸內部也規定,金融業跨境經營,必須先設辦事處滿兩年才能升格成分行,當這些辦事處升格成分行之後,金管會規定,這些陸資分行只能經營零售業務,收受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存款,虧損不得高於營運資金的三分之一,同時訂定陸銀分行的流動性和資金來源,定期申報財務業務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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