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泰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6 14:39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9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6
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發行股數不超過10,000,000股, 擬請授權董事會於股東會決議之日
起一年內,一次發行。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及股數計算之。
6.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股票每股平均成交價格,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暨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
證或核閱之財務報告顯示之每股淨值二者較高者為參考價格,惟實際發行價格以
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實際私募價格由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視當時市場
狀況訂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本次私募普
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八之規定外不得自由轉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為公司長遠營運發展,充實營運資金引進策略性合作夥伴。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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