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隆電子: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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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一、本公司民國99年6月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
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發字第0990032707號函。
三、公司法第252條第1項之規定。
公告事項:
一、公司名稱:立隆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
三、公司債之利率:票面年利率0%。
四、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本公司債發行期間三年,除債券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二十條行使賣回權,或依本辦法第十九條由本公司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債券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將債券持有人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一次償還。
五、償還公司債款之籌集計畫及保管方法:本次公司債存續期間之償債款項來源,將由營業收入項下支應。
六、本公司債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
七、前已募集公司債者,其未償還之數額:不適用。
八、公司債發行價格或最低價格: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整,依票面金額十足發行。
九、公司股份總數與已發行股份總數及其金額: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18億元,分為1.8億股,每股新台幣10元。已發行股份金額為新台幣1,469,970,000元,分為146,997,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
十、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新台幣2,199,261仟元(依經會計師核閱之99年3月31日財務報表計算)。
十一、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財務報表:依規定免予公告。
十二、公司債權人之受託人名稱:安泰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代收款項之銀行或郵局名稱及地址: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及其分支單位。
十四、承銷或代銷機構: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有發行擔保者,種類及名稱:銀行擔保。
十六、有發行保證人者,其名稱:不適用。
十七、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曾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或現況:無。
十八、可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詳見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十九、附認股權者,其認購辦法:不適用。
二十、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轉換公司債採無實體發行。
二十一、代理還本付息及轉換事宜機構: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務代理部。
二十二、公司債其他發行事項,或證券管理機關規定之其他事項:無。
特此公告。
相關財務報表: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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