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保險面面觀,讓購車后顧無憂
鉅亨網新聞中心
相信第一次買二手車的朋友都會感覺到,二手車交易實在是一個復雜頭疼的過程。由于二手車的獨特性與唯一性,中國二手車市場所存在的信任危機,使消費者在二手車選購過程中總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正因為買二手車比買新車要困難復雜許多,所以在大家弄清各個表象,跳過重重陷阱,終于找到一輛自己滿意的二手車時,心情是多么愉悅興奮。在開心興奮之余,很多人都忽視了二手車保險問題。
買二手車,在交易環節中除了要看好車況,剩下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辦理過戶手續了,而過戶手續中有一項重要手續,就是辦理二手車保險變更手續。二手車保險看似簡單,但里面卻有很大學問,如果不明白,很可能將來會遇到很多麻煩。在這里,中國二手車城江師父會跟大家細細講解有關二手車保險的知識,解決購買二手車的后顧之憂。
二手車保險變更
首先,在進行二手車過戶時,二手車保單也需進行變更。新保險法規定保險標的轉讓,保險標的的受讓人承繼被保險人的權利和義務,因此二手車過戶后“險隨車走”。但客戶購買二手車后如果只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而沒有進行車險保單變更,那么意味著車險保單上的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仍然是原來的車主。
所以,新車主應該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變更保單,因為保險公司在車險實際理賠時,通常只向保單上約定的受益人進行賠償。遇到二手車尚未變更保單就出險的特殊情況,而且新車主也找不到原來的車主辦理手續,那么可以將車管所證明、過戶記錄或者行駛證等材料提供給保險公司。
根據以前保險法規定,如果不進行保單變更,則保險公司有權拒絕理賠。新保險法以人為本,進一步明確了投保人與被投保人的權責,有效減少了車險理賠糾紛。購買二手車保險未過戶者,出了事故按照新法將可能獲得賠償。如果您認為有了新保險法的規定,就可高枕無憂,是否變更保險無所謂,那就大錯特錯了。
新保險法中該條款同時規定,保險標的轉讓的,被保險人或者受讓人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因保險標的轉讓導致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的,保險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如果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履行規定的通知義務,因轉讓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將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簡單舉個例子來說,一輛車原本是私家車,經轉讓后被用作營運車,這就屬于危險程度增加的一種情況,新車主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
除了進行保險變更,二手車保險還存在重復保險問題。在買賣二手車時,沒有向賣家問清楚是否有保險問題,或因為不滿意原車主的保險,而自己重新對二手車進行投保,這樣容易引起重復保險。可千萬別認為重復保險就會獲得更多的賠償,車輛出了事故,按照保險法規定,如果是重復保險,那賠付只能是減半,得不償失。例如,溫州人邱某從別人手中買了一輛二手蒙迪歐轎車,車輛交付后也買了保險。今年1月的一個凌晨,邱某開著蒙迪歐在路上出了車禍,他自己不小心撞了行道樹,車子損害得一塌糊涂,交警認定這個事故由邱某負全責。保險公司接報后一核定,車輛各零部件損失經濟價值計4.7萬元,而邱某工時損失也有3400元,合計損失有5萬元。但是令邱某意外的是,保險公司一查發現這輛車存在著兩份保險,一份受益人是邱某,另一份受益人是一位姓馬的先生。保險公司認為這屬于重復保險,按照規定,目前只能賠付給邱某一半的損失金額。對于邱某來說,他確實是按照一份完整的保險為車輛投了保,事先的情況他并不知情,他并不是為了保險利益的加倍返還而重復投保,第二任車主馬某投保的利益,邱某也沒法享受到。那么,邱某投保的保險公司就應該對邱某的損失全額賠償。然而因為沒有及時變更保險,確實存在2份保險,只能賠付減半。因此,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支付邱某剩余的理賠款2.5萬元及利息損失。
以上都是因為二手車保險變更引發的問題。其實二手車保險變更手續非常簡單,只要在購買二手車時多一個心眼,詢問賣家是否有對車輛進行投保,有的話及時與原保險公司聯系,辦理變更手續。如果沒有保險,可自己進行投保,以防止重復保險,損害自身利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