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城鎮醫保2011年將實現全部市級統籌
鉅亨網新聞中心
山東省2011年將實現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這將大大增強基本醫保的公平性。
中新社援引齊魯晚報10月19日的報道稱,從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2011年,全省將實現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全市范圍內統一參保范圍和項目、統一繳費標準、統一待遇標準、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流程、統一信息管理。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目前該省各設區的市不同區之間實行的醫療保險在報銷比例、報銷范圍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跨區看病報銷有諸多不便。
為此,山東省在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現行政策框架的基礎上,分別制定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辦法,2010年,濟南、青島、東營、濟寧、威海、日照、萊蕪、臨沂、濱州等9個設區的市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棗莊、煙臺、濰坊、泰安、德州、聊城、菏澤等7個設區的市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轄區統籌。2011年,全省實現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實現市級統籌后,對百姓來說參保有了統一的標準,更加公平、方便,可以增強基本醫保的公平性,增強基本醫保保障能力和基金抵御風險能力。”該工作人員介紹。
各市城鎮所有用人單位的職工(包括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和退休人員、城鎮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雇工等從業人員都要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大專院校和中小學校學生(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少年兒童和其他非從業城鎮居民,都要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項目主要包括統籌基金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有條件的市可以將個人賬戶基金納入市級統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項目主要包括統籌基金,有條件的市可以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辦法,建立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并納入市級統籌,并可逐步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市級統籌。
(徐志嬌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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