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亞鋼管:補充公告本公司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之會議內容(增列討論事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4-19 17:30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楊梅鎮獅二路二號(幼獅工業區管理中心)。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報告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
(二)、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報告書。
(三)、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二)、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一)、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二)、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三)、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作業程序』案。
(四)、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四、選舉事項: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其他議案: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 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自99/04/27起至99/06/25止,美亞二可轉換公司債停止轉換。
二、九十九年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權
(一)、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項並
以300字為限(包含案由、說明及標點符號在內),提案超過一項
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
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二)、股東如欲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9年4 月
20日至99年 4月 29 日止受理股東就本股東會之提案,凡有
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99年 4月29 日下午五時前(郵寄者以郵戳
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
掛號函件寄送)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辦理提案申請手續。
(三)、受理提案地點:美亞鋼管廠股份有限公司
(四)、受理處所地址:台北市民權東路3段二之1號12樓
電話:(02)25091199
(五)、本公司將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
將合於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