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革科技:公告本公司取得土地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5 19:36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縣新莊市中原段62、63地號二筆
2.事實發生日:99/3/15~99/3/15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 土地面積1,115.73平方公尺 (2) 交易總金額:303,757,56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遠雄人壽保險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第一期款:15% 第二期款:15% 第三期尾款:70%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依鄰近交易價格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待取得鑑價報告再補行公告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為爭取交易時效,尚未取得鑑價報告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營建用地建屋出售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待取得鑑價報告再補行公告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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