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馬來西亞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NCC委員痛批政院介入人事 不如改制為通傳部

鉅亨網新聞中心


NCC組織法醞釀修訂,把正、副主委的產生方式,從現行的「委員互選」改為「行政院長指派」。NCC副主委陳正倉痛斥此舉形同放棄獨立運作的基本精神;對於高層當年在綠營執政期間,堅持「委員互選」來維持NCC獨立,如今卻出爾反爾,放任行政權介入人事,許多委員們都感到十分不解。  (彭群弼報導)

NCC組織法修法,更改正副主委產生方式,演變成新舊委員之間的意見對立,其實其來有自。四位新任命的NCC委員,在八月一號上任當天的正副主委「推選」過程中,與留任的三位委員,形成四票對三票,分裂為兩個陣營如出一轍。NCC新舊委員認知上最大落差,就在於正副主委的「任命」,是否會被「外力」介入的認知上。在NCC兩年多,第一次宣布要發表不同意見書的副主委陳正倉表示:將任命權還給行政院,形同NCC的自我放棄獨立性,基於專業及道德,他寧可投下反對票,也不願意成為自廢武功的一份子。他也說,修法提案到了行政院,必然會依照行政院的構想執行,無法維持「委員互選」,但「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目的也在凸顯獨立性的重要性,如同當初對主委推選過程中的做法。


陳正倉強調:雖然表面上只是單純的首長產生方式的改變,但NCC不同於如公平會、中選會等獨立機關,NCC要負責監理包括通信及傳播產業,特別是在台灣特殊的政治環境下,傳播產業,特別是媒體,擁有超乎一般的影響力,為了避免政治力介入,才會有當年設立NCC,以超然獨立的運作方式負責。正副首長要對合議制的委員會議負責,委員會議是最高的權利機關,一旦首長聽命於來自於執政黨的院長,如何維持獨立?

反對的NCC委員也指出,國際間對於獨立機關的檢驗有三項指標,包括;人事的任免,財務的來源以及聽命於誰,一旦閣揆決定NCC正副主委,兩項指標立刻不及格,何來獨立。不如乾脆改名為「行政院通傳部」,比較符合實際。當初NCC創會委員們所堅持的理想,也就順勢付諸流水。根據當時的大法官釋憲內容中,也明確表示:「委員會相互推選,合於憲法」。

至於NCC目前的首長產生方式,與中央機關組織基本法抵觸的問題,據了解,行政院在修法過程中,根本沒有徵詢過NCC的意見,也沒有將NCC的政治及管理特殊性納入考量,NCC與其他獨立機關完全不同,因此採用特別法的精神,維持現狀,陳正倉等人認為:並沒有相互抵觸或違反的問題。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