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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批準立法堵住通過信托逃稅漏洞

鉅亨網新聞中心

澳大利亞批準立法阻止利用信用逃避資本利得稅,但在一定條件下,信托之間的部分資產轉移行為只需交納有限資本利得稅。

綜合外電3月11日報道,澳大利亞參議院3月11日批準了一項立法,將遏制利用信托逃避支付資產資本利得稅,此舉主要針對高收入階層。


新的立法禁止一種被稱為“信托復制”(trust cloning)的做法,“信托復制”即當受益人相同且兩種信托條款相同時,在兩種信托間的資產轉移不需支付資本利得稅。

該做法以前甚至被用于當資產已轉移至海外的非本地信托時,未實現的資本收益永久逃避了澳大利亞稅制。

該做法主要被高收入個人用作一種繼任計劃工具,允許資產控制權在信托之間轉移,往往是在一個家族內部,且不進行交稅。

在禁止該信任復制做法同時,該立法還包含一個新的規定,允許在具有相同受益者的信托之間的某些資產轉讓支付有限的資本利得稅。

(王媛媛 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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