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y慧洋:更正本公司九十八年現金增資催繳公告為九十九年度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3-11 17:34
符合條款:第三十四條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99/03/11
2.公司名稱:慧洋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九年現金增資認股繳款期限已於99/3/11截止,
經查尚有部份員工及原股東迄未繳納現金增資股款。
6.因應措施:
(1)茲依公司法第266條第3項準用同法第142條之規定,特再催告。
自民國99年3月12日至99年4月12日為股款催繳期間,尚未繳款之
股東請於上述期間持原繳款書,駕臨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國外部及其全
省各分行辦理繳款,逾期未繳者,即喪失其權利。
(2)於催告期間繳款之員工及原股東,本公司於催繳期間期滿後,
將依所認購之股數,俟集保公司作業完備後,以 貴股東所提供之集
保帳號,將新股撥入該帳戶。
7.其他應敘明事項:
若貴 股東有任何疑問,請向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2段97號6樓,電話:02-23253800)洽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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