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銀行:補充公告98年5月27日發布之重大訊息:發行九十九年度第一期次順位金融債券新臺幣肆拾億元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08-12 15:54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NA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安泰商業銀行九十九年第一期次順位
金融債券
3.發行總額:新台幣肆拾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仟萬元
5.發行價格:按債券面額十足發行
6.發行期間:七年(2010/8/23~2017/08/23)
7.發行利率:固定年利率3.25%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提升資本適足率並償還前所發行之金融債券
10.承銷方式:未委託證券承銷商對外公開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無
12.承銷或代銷機構:無
13.發行保證人:無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安泰銀行營業部
15.簽證機構:無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不適用
17.賣回條件:無
18.買回條件:無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債券之發行銷售及銷售後轉讓對象以銀行、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
參與本行資本強化計畫之特定人、最近一期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之財務報告總資產
超過新臺幣伍仟萬元之公司或基金、或與信託業簽訂信託契約之信託財產超過新臺
幣伍千萬元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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