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銀泰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到期失效的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09年10月20日召開的公司七屆八次董事會和2009年12月9日召開的2009年第八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發行方案的議案》等相關議案。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議案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在此期間,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宜未取得實質性進展,根據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此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自動失效。
今后公司如再推出融資計劃,將另行召開董事會和股東大會,重新進行審議、決策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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