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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證管會通過禁止無成交意向報價單之新制

鉅亨台北資料中心

為有效預防今(2010)年5 月6 日美股暴跌事件再度發生,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陸續通過實施幾項改革法規,11 月8 日再通過由各交易所及金融業監管機構(Financial Industry Regulatory Authority, FINRA)建言之新造市規範,即強化造市者最低報價標準及有效禁止股市中無成交意向之報價單(stub quotes)。

無成交意向之報價單乃遠低/高於市價的價格之買/賣且無成交意願之報價單,如1 美分價格的買單或10 萬美元的賣出報價單。過去造市者在無提供市場流動性的意願前提下,仍得執行無成交意願之報價單,以維持其提供雙向報價的義務。於美股暴跌事件中,成交的交易單中有相當高的比重為無成交意向之報價單,但不少交易後來並未完成交割程序。即將上路的新制將要求造市者在全國最佳報價(the national best bid and offer, NBBO)上下一定比例範圍內,於盤中持續進行報價,但對於報價範圍之定義將會因不同情況而有所異,茲將不同情況之規定摘述如下:


‧對於適用於今年夏天通過之價格冷卻機制(circuit breaker)試點計畫的證券,造市者須於NBBO 市價上下8%範圍內進行報價;
‧在接近開盤/收盤且不適用上述價格冷卻機制之時段(上午9 點45 分以前即下午3點35 分以後),造市者對前揭證券須於NBBO 上下20%範圍內進行報價;
‧對於不適用於價格冷卻機制(circuit breaker)試點計畫的其他證券,造市者須於該檔證券NBBO 上下30%範圍內進行報價;
‧於前開各情境之報價限制下,造市者於更新報價前,原報價仍有偏離1.5%之報價彈性區間。

新造市規定將於今年12 月6 日正式生效實施,而SEC 仍將持續評估可改善市場架構問題之其他各項規範。(資料來源: MondoVisi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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