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伯韜自責歉疚 請辭獲准
鉅亨網新聞中心
監察院彈劾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韋伯韜,認為他擔任公職期間,身兼民營公司董事長,持股還超過百分之十的法定上限,「有辱官箴」。韋伯韜今天向財政部請辭獲准,在書面報告中提到,「深感自責歉疚」。(張雅惠報導)
監察院兩年多前透過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的制度,發現韋伯韜名下還有「一偉投資公司」超過百分之十的股權,雖然韋伯韜在九十六年擔任苗栗縣財政局長時,就已經辭掉這家投資公司的董事長,不過,韋伯韜的股權到目前為止都還超過「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百分之十的法定上限,監察院以「有辱官箴」彈劾韋伯韜。
財政部要求韋伯韜提書面報告,韋伯韜同時請辭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說,這家投資公司從九十六年以後也都沒有營業,並沒有領雙薪,沒有追回薪水的問題。
「報告提到他深感自責歉疚,所以他請辭現職。他的報告提到,去年擔任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之後,疏於辦理變更登記,沒有注意到這一塊,公務員本身就應該要了解公務員服務法,不能兼營商業,公務員自己要知道,不必等到別人來查,等別人查到了,後果就是這樣」
韋伯韜的職務先由財政部常務次長曾銘宗暫代。韋伯韜是九十八年擔任台灣菸酒公司董事長,今年的營業狀況和預期差不多,一到九月已經達成年度目標的百分之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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