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精化學:更正本公司99年3月背書保證金額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4/12
2.公司名稱: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誤值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期末背書保證餘額152,640改為19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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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4/12
2.公司名稱:國精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背書保證金額誤值
6.因應措施: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7.其他應敘明事項:更正期末背書保證餘額152,640改為19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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