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薪嘗膽:中國高鐵巨額專利費揭秘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2-09 10:07
“火車一響、黃金萬兩”的俗語是中國高鐵產業的現實寫照。
12月7日開幕的第七屆世界高速鐵路大會上,中國成為當仁不讓的主角。中國鐵道部先后與保加利亞、土耳其等國的政府主管部門以及法國阿爾斯通、加拿大龐巴迪等公司簽署了大量鐵路合作協議。
然而,在這些“黃金萬兩”的合同中,有一大筆錢是付給國外的專利費。
中國的高鐵產業發展,走了一條“引進、吸收、消化、再創新”之路。在面對外資企業“中國高鐵侵權”的質疑時,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公開表示,“我們購買德、日、法、加的技術,那是按照國際規則支付了專利費的,是合法的。”
關鍵在于,這筆專利費到底有多少?將一直支付到什么時候?
中國高鐵產業正在國內外加速擴張,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律師何興元在接受本報采訪時建議:“中國的高鐵企業,應當盡快在國外申請屬于自己的專利,以防患于未然。”
專利費懸疑
中國高鐵產業興起于2004年,在全國鐵路大提速的背景下,鐵道部面向全球進行了高速鐵路技術的招標。德國西門子、法國阿爾斯通、加拿大龐巴迪和日本川崎重工相繼入圍。
這些外資巨頭通過“市場換技術”的方式,與中國國有企業成立合資公司,并和鐵道部及相關國企簽署技術轉讓協議和采購合同。
其中,技術轉讓協議的金額以及中國支付給外方的專利費用成為最敏感的話題。
何興元稱,技術轉讓協議的細節屬于企業間的高度機密,“一般來說,在簽訂合同時會一次性支付一筆費用,然后逐年支付其他費用,主要根據合同約定執行”。
據媒體報道,2004年7月,鐵道部為時速200公里動車組項目第一次招標,德國西門子公司開出了天價:每列原型車的價格3.5億元人民幣,技術轉讓費3.9億歐元。
中方堅持技術轉讓費在1.5億歐元以下,每列原型車2.5億元人民幣。最終,西門子公司出局,法國阿爾斯通、日本川崎、加拿大龐巴迪與其中方的合作企業長客股份和青島四方中標。
在一年以后的另一次招標中,西門子與唐山機車車輛廠一起獲得60列時速300公里動車組項目采購合同。西門子不僅將原型車每列價格降到2.5億元人民幣,還以8000萬歐元的技術轉讓費轉讓了關鍵技術。
在接下來的幾年間,中國企業從外方合作伙伴處進口了各種原型車,而支付的各項專利費用合計至少有幾十億人民幣。
但有些專利費用并非一次性支付完成,而是根據產品長期支付。本報記者獲得一份南車株洲電力機車有限公司的內部研究報告,該報告披露了西門子與龐巴迪公司的技術轉讓條款。南車株洲公司曾于2007年實現了300公里動車組機車的國產化。
南車株洲公司的報告指出,“在生產之初,(西門子與龐巴迪)兩公司都會收取一定的技術轉讓費。不同的是,西門子收取較高的轉讓費,而龐巴迪收取的轉讓費較低,但它僅授權供應商在與龐巴迪無沖突的市場區域進行銷售,而且每銷售一件產品,龐巴迪都要從中獲得一定收益。上述這些條款和約束,都使得西門子和龐巴迪實現了其專利技術的利益最大化。”
吸收消化再創新
在支付巨額專利費的同時,中國企業也臥薪嘗膽,將“吸收消化再創新”發揮到極致。鐵道部總工程師何華武在今年3月透露說,“到目前為止,我們已經申請了946項專利。”
鐵道部運輸局綜合部主任李軍對媒體表示,一般說來,在引進技術的基礎上,自己的技術含量有15%以上的發展和創新,就獲得了新的知識產權。
“我們確實是吸收、引進各國高鐵的先進技術,但我們是在這樣的技術平臺上建立一個自己的系統技術集成平臺,然后在此基礎上去創新。動車組已經獲得了至少26項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項目。”李軍稱,京津城際等客運專線建成后,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的知識產權專項,已經批復的超過了900項。“而且從2009年開始,我們已經開始向國外申請知識產權保護了。”
但日本川崎重工在接受國外媒體采訪時聲稱,中國運行的多數高速列車,與專利輸出國的技術相差無幾。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田力普就此表示,中國高鐵技術在原有技術的基礎上有大量創新,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不存在所謂“抄襲”。中國在引進這些現有技術時,支付了大量的專利費,發達國家的創新也是如此。“只要你使用現有的技術時,給知識產權的所有人支付了費用,合法地使用,就不存在抄襲的問題。”
鐵道部總工程師何華武則從技術角度論證了中國高鐵的自主創新。他表示,中國的高鐵技術與日、德、法相比更復雜,水平更高。這三個國家的高鐵大部分使用有砟軌道,而中國的京津城際、武廣高鐵、鄭西高鐵這三條線,運營時速是350公里,全線是無砟軌道。
走出國門
在12月7日開幕的第七屆世界高速鐵路大會上,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與保加利亞共和國、黑山共和國、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土耳其共和國的政府主管部門以及法國阿爾斯通公司、加拿大龐巴迪公司、德國鐵路股份公司、美國通用電氣公司分別簽署了鐵路合作文件。
中國高鐵企業走出國門已蔚然成風,以中國中鐵、中國鐵建為代表的基建類公司和以中國南車、中國北車為代表的裝備制造公司,已經在中東和非洲市場獲得了大量訂單。
但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平警告說,從目前的形勢看,外資企業在中國國內起訴高鐵侵權的可能性很小,但是不排除他們會到中國高鐵“走出去”的國家提起訴訟。
川崎重工在接受《華爾街日報》采訪時強調,在它與中國政府部門達成的技術轉讓合約中已闡明,該技術僅限于在中國使用,中國企業不能將其應用在出口的產品中。
外資巨頭與中方的合約細節目前難知其詳,何興元建議,中國高鐵企業應盡快在國外申請專利。
何興元對歐洲專利局和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數據庫進行了檢索,發現以中國南車和中國北車為代表的鐵路企業在歐洲、美國、日本基本沒有專利部署。何興元表示,外資巨頭在委內瑞拉、沙特這些國家可能也沒有申請專利,但是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專利數量遠遠超過中資企業。而這些發達國家市場,正是中國高鐵企業的下一個目標。
張平認為,知識產權戰略是一個超前部署的戰略,高鐵技術的擁有者在很早以前就開始針對中國部署專利,特別是那些中國有可能輸出高鐵技術的國家。中國企業也要意識到,從申請專利到授權到應用都需要很長時間,應當盡早將中國高鐵中的改進技術在目標國申請專利。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