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台生大陸學歷採認 須通過甄試
鉅亨網羅力元 綜合報導 2010-02-09 10:52
根據《聯合報》報導,台灣教育部將「大陸地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草案送行政院公告,針對之前已赴大陸攻讀大學的台灣學生,將舉辦「學歷甄試」,考兩科專業科目,通過後學歷即可獲採認。教育部高教司表示,參加資格限制必須就讀認可名冊的大學,初期是以「九八五工程」為主的41所頂尖大學,但是不限制學歷的時間;而且大學部的學士學歷以甄試認證,博碩士則須審查論文。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