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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總點名加班多致自殺 富士康駁斥言論「草率難服人」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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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富士康發生11連跳事件,引發海內外對其勞工生存狀態的廣泛關注,圖為一名死亡男員工的家屬,在工廠外拉起抗議橫幅。(網上圖片)2010年,富士康發生11連跳事件,引發海內外對其勞工生存狀態的廣泛關注,圖為一名死亡男員工的家屬,在工廠外拉起抗議橫幅。  圖片來源:香港明報


大陸官方中華全國總工會(全總)書記處書記郭軍前(2)日公開點名全球最大電子產品代工廠富士康(2038-HK)「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心理健康問題,導致員工死亡或自殺。對此,富士康昨(3)日高調回應,否認存在違法加班行為,又指郭軍從未到過富士康任何園區,其言論「未免草率難以服人」。有深圳富士康員工表示,富士康確實存在需要連續上13日班、每班11小時的情况,員工甚少業餘生活,但由於底薪低,不加班很難生存。

香港《明報》報導,郭軍是在全總記者會上作上述表示。《新京報》引述郭軍稱,大陸違反勞動法律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事件大量存在。一些企業安排勞動者每日工作長達十幾個小時,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未執行帶薪休假制度。富士康等企業長期違法安排勞動者長時間加班,致使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時有發生。

「很多企業都可以向富士康學習,通過超時勞動,企業可以獲取更多利潤,進入世界五百強」,郭軍說,「如果不能對這些違法企業真正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木桶短板效應一定會出現。」

針對郭軍的言論,富士康昨日作出回應稱,「我們還遠沒有做到完美。但是我們一直在努力。」但話鋒一轉,聲稱富士康嚴格執行「六休一」(即每工作6天休息1天)政策,給予員工充裕休息時間。

富士康又指出,將員工加班與「部分勞動者出現各種心理健康問題導致過勞死或自殺現象」變成一種因果關係,「未免草率難以服人」,因為「郭軍先生從未來過富士康的任何一個園區」。富士康還聲明,自2010年發生多宗員工跳樓事件後,已在公司內成立了「員工關愛中心」,聘請專業心理諮詢師,提供24小時精神關懷,每年撥出逾億元(人民幣,下同)的關愛經費。

不過,富士康深圳分廠一名馮姓工人透露,富士康在旺季實行「十三休一」(即每工作13日休息1天),每月只放兩天假,每天工作時間長達10小時。馮先生說,富士康普通工人底薪是2300元,加上加班費可達3300元至4000元左右,「不加班工資就不高,員工巴不得加班」。長時間的工作,對不少員工造成心理壓力,與社會、社區的互動交流也很有限,因為「上了那麽久的班,人都沒什麽動力了,就想睡一睡覺」。

他還表示,工人工資低、工時長是很多工廠存在的普遍現象,「其他小工廠情况更差」。

全國總工會日前提出,今年將推行重大典型勞動違法案件曝光和公開譴責制度,並公布了去年10宗勞動領域的違法案件和勞動事件,涉及侵犯女性平等就業權、非法使用童工、討薪農民工被毆、辭退懷孕女工等,廣東東莞裕元鞋廠萬人大罷工和哈爾濱百事可樂公司違法解僱工會主席案都榜上有名。

全總過往多針對外資公司點名批評,但多名勞工界人士認為,全總今次向工人衆多的富士康「開炮」,是為挽回工人信任。內地知名勞工維權人士曾飛洋對本報表示,這只是在內地工人運動日漸高漲的壓力下作出的表態,不宜過分解讀,「態度是重要的,但最後還是要看有沒有進一步的行動」。

曾飛洋說,官方工會在過往的勞工維權中往往缺席,未能給工人應有的支援,工人群體已漸漸對官方的全總及其下屬工會失去信任,「工會要更有作為,否則,工會會愈來愈邊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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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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