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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成紙廠環境違法 5地及9企業被督辦

鉅亨網新聞中心

環保部督查結果顯示,兩成紙廠環境違法;另外,在環保部2010年首批掛牌督辦案件中,包括廣東省汕頭市等5地及9家紙廠。

據每日經濟新聞7月7日報道,環保部2010年首批掛牌督辦案件,選擇了高污染的造紙業。

7月6日,環保部新聞發言人陶德田公布了今年第一批掛牌督辦案件,廣東省汕頭市等5個地區的制漿造紙企業,和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等9家企業位列其中。

5地及9家紙廠被亮黃牌


2010年3月至5月,環保部曾對河北、遼寧、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云南、貴州、陜西、寧夏14個省(自治區)53個地市的461家制漿造紙企業污染狀況進行督查。結果顯示,環境違法行為約占企業總數的21%。

以地域劃分,廣東省汕頭市、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山東省臨沂市、廣西南寧市等4地區,環境違法企業比例均超過50%。安徽省宣城市雖未超過,但其在生產的企業亦表現不良。

陶德田表示,環保部已決定暫停此5地區新建、擴建造紙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的審批。

被一并掛牌的受督查企業,還有9家在其他省市:河北省唐山市玉田縣綠源污水處理廠、河南省新鄉市亨利實業有限責任公司、遼寧省營口造紙廠、湖南省常德天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金福紙業有限責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宜良縣左營造紙廠、貴州赤天化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陜西圣龍紙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寧夏昊盛紙業有限公司。

廢水超標成首難

記者發現,廢水超標排放是被掛牌督辦造紙企業存在的共性問題。

可見的后果即是——水臟、味臭。“造紙廠排放的廢水中含有大量有機物和酚類,是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中國環境監測總站水室主任劉廷良解釋。

通常,被人熟知的檢測指標是化學需氧量(COD)。

按照2008年8月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已建紙漿、造紙企業化學需氧量(COD)排放限值應分別為200mg/L、100mg/L。但北京桑德環保集團總工程師王凱表示,許多企業的表現并不盡如人意,“400mg/L都很勉強”。

此外,環保部這份文件還指出了造紙業的其他“基本情況”,如,總磷超標排放、偷排制漿黑液、擅自停運堿回收裝置、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等。

劉廷良說,他很高興看到“總磷超標”被特別提出來,這種易忽視掉的化學物質能令水藻瘋長,使得水域富營養化。

企業投資發怵

至于擅自停運堿回收裝置、不正常使用污染物處理設施兩點,則可能是企業出于節約成本的直接考慮。

“所謂不正常使用,可能是設施建設的先天缺陷,也可能干脆不運行。”王凱說。劉廷良表示贊同,“污染物處理過程中,有的試劑價格昂貴,比如絮凝劑,一些企業傾向于不去使用。”

王凱向記者透露,盡管制漿造紙企業污水處理難度較大,但近年來先進的技術手段還是可以達成的,如深度氧化法、膜法等等,令企業抗拒的往往是高昂的成本提升。

這在王凱的招投標經歷中可見一斑。他無奈,“造紙企業極不情愿把錢花在末端治理上面,卻心存幻想,希望壓縮治理的投資和運營成本。投資成本,1噸水要四五千元,運營成本,干凈一點的1元,臟的則要3元。這是很基本的。”

意在緩解產能過剩

陶德田表示,今后將繼續加大環境執法力度,確保“十一五”減排目標如期實現。

對于減排重點之一工業廢水,各個地區均需承擔COD減排責任書中的份額。“而造紙企業污染在工業污染中占據大頭。”王凱說。

王凱對環保部此舉拍手叫好,并期待著能夠推動技術進步,實現造紙行業洗牌。

2007年發改委發布的 《造紙產業發展政策》(下稱《政策》)指出,到2010年實現造紙產業噸產品平均取水量降至80立方米、標煤降至1.10噸、COD由2005年160萬噸減到140萬噸。

《政策》還強調,2010年,紙及紙板新增產能2650萬噸,淘汰現有落后產能650萬噸,有效產能達到9,000萬噸。

“政府力度加大,造紙企業不得不調整自身,為應用先進技術和獲取資格,投入必然加大。一些小的、落后的企業就自然被淘汰出局。”王凱表示,由此,國內造紙行業的產能過剩將得到緩解。

王凱介紹,“國家早已要求,造紙企業應當向規模化、現代化方向發展,此后,準入門檻無疑將再次抬高。”

(王彥彥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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