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員禁吃豬肉 “瘦肉精”為何魅影重重?
鉅亨網新聞中心
運動員被要求禁止吃豬肉,運動員們如此高度的食品安全等級,竟然沒法阻擋瘦肉精的入侵。我們不禁要問:我們還能阻擋瘦肉精嗎?到底誰來管住瘦肉精?
有運動員1月20日在個人微博里稱:“今天總局下達通知,禁止運動員再吃豬肉,甚至在外羊牛都不能吃,只能吃雞魚。現在就連國家自己給運動員養的豬都查出了瘦肉精,看來瘦肉精真是到了無孔不入的地步。
“瘦肉精”學名為鹽酸克侖特羅,是一種人工合成的β-腎上腺素能興奮劑,人食用后重者出現心慌、肌肉震顫、頭疼、神經過敏等癥狀;輕者感覺不明顯,但長期食用可致“慢性中毒”,引致染色體畸變,誘發惡性腫瘤。
近兩年,“瘦肉精”問題頻頻襲擾體壇,已經有很多運動員被瘦肉精所連累,北京奧運會柔道冠軍佟文曾經因為誤食瘦肉精被處以禁賽兩年的處罰,險些錯過倫敦奧運會;而另一位奧運冠軍舉重名將廖輝也因為瘦肉精被禁賽,前途依然未卜。倫敦奧運會指日可待,國家體育總局不希望再有類似的事情發生。“我要上訴,我是清白的。”這是廖輝事后的怒吼。看來,如果真想徹底杜絕國內運動員興奮劑的問題,不如先檢查一遍我們的豬肉。
運動員食品屬于具備高度安全等級的食品,食品安全標準高于普通人數倍,運動員餐廳當班主廚安排的菜單,需經過廚師長、營養師的審查。可是如此高度食品安全等級,仍然無法阻擋瘦肉精的入侵。我們不禁要問:我們還能阻擋瘦肉精嗎?到底誰來管住瘦肉精?一次又一次大規模圍剿,大力度清理整頓,為何到頭來還是走不出窮于應對、 “按下葫蘆又起來個瓢”的宿命循環?
昨天的三聚氰胺也好,今日的“瘦肉精”也罷,根本問題還在于監管道德血液的不純。三鹿奶粉事件后,盡管大規模圍剿,“余震”仍然不斷,至今陰影不散,最大的問題是對監管問責的不力。監管責任是源頭責任,源頭不清,何論支流?
從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市場銷售等多個環節的監管接連失控,在生產企業,“十八道檢驗”原來是不包括“瘦肉精”的;在生豬飼養地,給錢就可以自己尿檢,“三證”兩元就賣,檢疫百元就能通關。試問,如此寬松的監管氛圍之下,還有哪個“天真”的養豬戶會在低成本、低風險卻高收益的情況下養老實豬、賣放心肉?
當下,各地都對瘦肉精展開了嚴厲打擊,但食品衛生安全的嚴峻形勢,絕不是法辦一個雙匯、一些基層官員,暫時驅逐了“瘦肉精”,就可以好轉的。從長遠來看,還得考慮轉變監管思路。監管重心應從過程監管向銷售終端轉移,相關的檢測部門應更多接受消費者的投訴,通過眾多消費者的力量形成一個監督網絡,并最終通過司法的威懾制止犯罪行為。
(徐志嬌 綜合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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