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不得強制拆遷(更新一)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對于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據新華社5月25日報道,日前,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通知要求尚未按照有關規定公布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于2010年6月底前公布實施。
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緊急通知”,要求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通知中規定,因工作不力引發征地拆遷惡性事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被追究責任。可見,高層堅決糾正侵害人民群眾利益的問題,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的決心和力度。
通知要求,各地不能強行實施征地,對于群眾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須妥善予以解決。
同時,還要嚴格按照各級人民政府公布的征地補償標準對拆遷戶進行補償。尚未公布新的征地補償標準的省區市,必須在2010年6月底前公布實施。已公布實施,但標準偏低地區,必須盡快調整提高。
另外,對于程序不合法、補償不到位、被拆遷人居住條件未得到保障以及未制訂應急預案的,一律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通知還要求,要加強對征地實施過程的監管,確保征地補償費用及時足額支付到位,防止出現拖欠、截留、挪用等問題。
另據悉,從全國兩會結束到現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一直沒有聯系過曾起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相關專家。
2009年12月7日,北京高校的五位學者沈巋、王錫鋅、姜明安、錢明星、陳端洪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了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審查建議。
參與全國兩會的代表表示,在兩會期間,有關拆遷補償問題被關注的并不是很多,地方也沒怎么討論過拆遷問題。
一位內部人士透露:“是地方阻力太大導致《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到現在沒有進展。”
“但條例不會夭折,這次的緊急通知雖然我沒有看到具體的內容,但從目前披露的部分看,很可能是一個過渡。”上述人士說。
(王敏?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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